拼音為gaijia,是指已婚女人離婚或喪夫后嫁給另一個男人。也作「改醮」、「再醮」。
是指已婚女人離婚或喪夫后嫁給另一個男人。
舊時寡婦再嫁受人歧視。寡婦再嫁多由公婆、族親作主,不願再嫁的則將其騙至村外,男方叫人劫持而去。有的經寡婦及其父母同意,約定身價、嫁期,嫁前
回娘家或仍在夫家,悄悄到村外脫下舊衣鞋,換上新裝,由男方接去,不帶嫁妝,不舉行儀式。寡婦招進男子為夫,俗稱上門。
婦女離婚或丈夫死後再同別人結婚。
漢-
荀悅《漢紀·武帝紀一》:“(
朱買臣)妻恚曰:‘嘻!公終餓死耳,何以報我?’遂改嫁。”
《舊唐書·禮儀志七》:“司文正卿
蕭嗣業,嫡繼母改嫁身亡,請申心制。”
老舍《全家福》第二幕:“老一輩的人都覺得改嫁不體面,所以李大媽不肯說。”
《三國演義第五二回》:「先兄棄世已三載,家嫂寡居,終非了局,弟常勸其改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