燔祭
猶太教的節期名
燔祭
áì
〖〗火燒獸獻祭
1.燒柴祭天,泛指禮祭。
2.指祭祀所用之牲體。
(希伯來語:olah,英語:burntoffering或wholeoffering)是《舊約聖經·利未記》中提到的第一種獻祭方法,需要將所獻上的整隻祭牲殺死在會幕門口,然後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要把祭物的皮剝掉,切成塊,肺腑與腿要用水洗,然後全部燒在祭壇上,全部經火燒成灰。(牛犢獻祭法)山羊和綿羊的獻祭法參見《聖經舊約全書利未記》第一章。
燔祭(利一3-17,六8-13)。燔祭可以用公牛犢(一3-5)、綿羊(一10),或雀鳥(一14)。獻祭者把祭牲帶到會幕,按手在祭牲頭上,然後在祭壇的北面宰殺祭牲(一3-5、11)。若獻雀鳥,則只需交給祭司(一15)。祭司取了祭牲的血,奉上給神,然後把血灑在壇的周圍(一5、11)。若祭牲是鳥,他就把鳥的頭揪下來,把血流在壇的旁邊(一15)。雖然宰殺祭牲和灑血的行動與上述的贖罪祭相類似,但這裡的重點是在於宰殺祭牲,洗凈不潔的部分,然後小心地一塊一塊排放在壇上(一6-9、12、13)。這些都要燒在壇上,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祭”。只有祭牲的皮是歸給祭司(七8)。由於燔祭是早晚都要獻的祭,因此要備有足夠的柴。負責獻祭的祭司要穿著整齊,保持壇上的火燃燒不滅(六8-13)。
在各節期里,燔祭都佔一個很重要的地位。“常獻的燔祭”一天要獻兩次;早晨一次,黃昏一次,每次要獻1隻公羊羔(出二十九38-42;民二十八1-8)。每逢安息日,要多獻2隻羊羔(民二十八9、10)。
在這些節期,除了每日獻的燔祭以外,通常會加上1隻山羊作贖罪祭。每月的月朔,要加獻2隻公牛犢、1隻公綿羊、7隻公羊羔(民二十八11-14)。逾越節的每一日(民二十八19-24)和五旬節(民二十八26-29),所獻的祭也與此相同。在吹角節和贖罪日,當獻的祭是1隻公牛犢、1隻公綿羊和7隻公羊羔(二十九2-4、8)。
每一天,公牛犢的數目要減1隻,直至第七天,只需要獻7隻(公綿羊和公羊羔的數目則不變;民二十九17-34)。在第八天,要按吹角節和贖罪日的條例獻上祭牲,就是1隻公牛犢,1隻公綿羊和7隻公羊羔(民二十九35-38)。一些潔凈的條例也要求除贖罪祭以外,另獻上燔祭,如:生育后(利十二6-8)、患漏症(利十五14、15)、血漏(利十五29、30),或有拿細耳人的願在身而沾染了污穢(民六10、11)。雖然上述各種情況沒有聲明要加上素祭,但大淋瘋得潔凈后,以及拿細耳人滿了離俗歸聖的日子,則清楚說明要加上素祭(利十四10、19、20、22、31;民六14-16)。
公牛要全燒在壇上,表示獻祭的人毫無保留的完全奉獻,燔祭的原文有上升的意思,象徵敬拜與禱告隨著馨香上達天父.
燔祭的預表
1.燔祭完全為著神的滿足,表徵基督是神的喜悅和滿足,他在地上的生活絕對為著神─利一1~9,來十5~7,腓二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