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詞條
登錄/註冊
試俸
試俸
清朝
吏部之
銓選制度
,乃官吏
升轉
資格之一。
目錄
1
規定
規定
凡任
京官
郎中以下,
小京官
以上之職,外官道府以下,
佐雜
等官以上之職者,均需試俸二年、三年、五年,方能升轉。
康熙
中定捐納官試俸之制,
乾隆
中定滿、漢捐納及議敘升補等官一律試俸升轉。議敘人員可以依例捐免試俸年限一年至二年,然後方准升轉,不得全行捐免。
基本信息
時期
康熙
類型
清朝吏部之銓選制度
目錄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