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莉

吉林省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長

徐莉,女,滿族,1961年1月出生,研究生學歷,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現任吉林省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長。

人物履歷


歷任共青團永吉縣委副書記、共青團永吉縣委書記,永吉縣西陽鎮黨委書記,舒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永吉縣人民政府縣長助理(副縣長級),永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中共永吉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中共永吉縣委副書記,中共吉林市豐滿區委副書記、區長,中共吉林市豐滿區委書記。
2016.12——,吉林省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長。

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29日,中國共產黨吉林市第十三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徐莉當選為中國共產黨吉林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人物事件


2017年8月30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7年12月27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我省反饋了督察意見,並將督察發現的3個方面12類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移交我省,要求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吉林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違規審批建設旅遊休閑設施,對推進解決飲用水安全問題的第六供水廠和水源管線工程重視不夠、推進不力,存在慢作為問題。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徐莉(時任吉林市副市長)政務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