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普鈉
藥物
硝普鈉為鮮紅色透明粉末狀結晶,易溶於水,液體呈褐色性質不穩定,放置后或遇光時易分解,使高鐵離子(Fe) 變為低鐵離子(Fe),液體變為藍色。由於其作用迅速,而且消失也快,是治療高血壓急症及急性左心衰竭的常用藥物。
● 通用名:硝普鈉
● 別名:亞硝酷鐵氰化鈉、Nipride、Sodium Nitro-prussiat
● 英文名稱:Sodium Nitroprusside
● 硝普鈉是一種血管擴張葯,具有降壓作用。臨床上常用於治療高血壓。
● 硝普鈉常用於高血壓危象的救治,全身麻醉期控制降壓。
● 硝普鈉也可用於嚴重心力衰竭(包括心肌梗死)。
● 硝普鈉為注射劑(粉)。
● 硝普鈉注射劑(粉):50毫克。
● 對本品或製劑中任何成分過敏者禁用;
● 妊娠期婦女患者禁用;
● 腎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代償性高血壓(如動靜脈短路或主動脈縮窄)的患者禁用;
● 維生素B12缺乏或萊伯視神經萎縮(先天性視神經萎縮)患者禁用;
● 煙草中毒性弱視者禁用。
● 哺乳期婦女如確需使用,應停止哺乳;
● 肺功能不全或腦血管循環減退的患者,需慎用本品;
● 甲狀腺功能減退患者,需慎用本品;
● 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需慎用本品。
● 硝普鈉與一些藥物可以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如果你正在使用其他藥物,使用硝普鈉前請務必告知醫生,並諮詢醫生是否能用藥,如何用藥。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但也不要因害怕不良反應而拒絕用藥。你可以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或者諮詢醫生,了解硝普鈉的藥物不良反應,做好一定的心理準備。
● 硝普鈉為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病情開處方拿葯,並遵醫囑用藥,包括用法、用量、用藥時間等。不得擅自按照藥物說明書自行用藥。
● 注射劑應由醫生或護士在醫院、診所操作,不要自行使用。
● 先以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本品,然後再以5%葡萄糖注射液250~1000毫升將本品稀釋,靜脈滴注每分鐘每千克體重1~3微克。溶液必須嚴密避光,因此,應在暗室中配製。配製好的藥液應於12小時以內輸完。
● 對不接受降壓藥物的高血壓危象患者,開始用量為0.3微克/(千克體重∙分鐘),在嚴密監督下慢慢加量(加快滴速),直至血壓降至適宜水平。欲將舒張壓下降並維持低於用藥前30%~40%,約需給予的平均劑量為0.5~6微克/分鐘。對已經接受其他降壓藥的患者應使用低劑量。
● 全麻中誘導低血壓,最大劑量為1.5 微克/(千克體重∙分鐘)。
● 對心力衰竭患者可自20~40微克/分鐘始,一日靜脈滴注8~12 分鐘,夜間保證患者休息,並監測血硫氰酸鹽濃度。可持續用藥1個月。
● 小兒按體重1.4微克/千克,按效應逐漸調整用量。
● 臨床新用途
● 治療持續性高熱其他治療無效者,0.5微克/(千克體重∙分鐘),靜脈滴注,15分鐘后增至1微克/(千克體重∙分鐘),並維持此速度。熱退停葯。
● 使用本品時,必須嚴格精準計算用量。
● 如果需要持續使用本品幾天,應監測氰化物。
● 滴注本品幾秒鐘后即可見血壓下降,因此,用藥前就應開始監測血壓,嚴密監護,嚴防用藥不足血壓陡升,或用量過大血壓陡降。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通常硝普鈉會出現低血壓,胃腸活動和張力減弱、惡性高熱等。如果不良反應較大,應立即停葯,就醫。醫生會根據不良反應的輕重以決定是否繼續用藥,還是換用其他藥物。
● 硝普鈉罕見急性過敏反應,一旦發生急性過敏反應表現,請立即尋求急救處理。
● 肌肉抽搐;
● 癲癇;
● 腹痛、嘔吐;
● 發熱、寒戰;
● 皮疹。
● 硝普鈉藥品應該在室內避光、乾燥處密閉保存。
● 不要將該藥物分享給與你有相同癥狀的人使用。
● 藥物要遠離小孩。
● 硝普鈉不良反應包括:
● 氰化物中毒(心動過速、出汗、過度換氣、心律失常和明顯的代謝性酸中毒);
● 噁心、嘔吐、腹瀉;
● 面紅、心悸;
● 頭痛、煩躁、憂慮;
● 肌肉抽搐、眩暈;
● 癲癇、卒中、神志不清;
● 高鐵血紅蛋白症、血小板減少症;
● 腹痛、嘔吐;
● 發熱、寒戰;
● 皮疹;
● 精神錯亂;
● 震顫、肌肉抽搐。
● 其他不良反應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 有些藥物可能與硝普鈉相互作用,包括處方葯、非處方葯、疫苗、維生素、草藥等。這些藥物與硝普鈉一起使用前請諮詢醫生。
● 與其他降壓藥同用可使血壓劇降。
● 與多巴酚丁胺同用,可使心排血量增多而肺毛細血管嵌壓降低。
● 與擬交感胺類同用,本品降壓作用減弱。
● 妊娠期婦女禁止使用;哺乳期婦女慎用,如確需要,應暫停哺乳餵養。
● 藥物必須合理使用,避免濫用。處方葯應該由醫生開置,非處方葯應該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
● 硝普鈉是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你的病情開處方使用。自行用藥可能會增加你不合理使用藥物風險:浪費藥物資源,貽誤病情,產生耐葯,嚴重藥物不良反應。
● 硝普鈉需要遵照醫生處方足量、足療程應用。病情完全控制前你的癥狀可能會有所減輕,但不要輕易減量、停葯,以免形成耐葯、病情反覆或者再次加重。
● [1]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化學葯和生物製品.2015年版。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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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陳新謙,金有豫,湯光。新編藥物學。第17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4.
● [4] 余傳隆,等。中國臨床藥物大辭典:化學葯。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8.
● [5] https://www.drug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