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罪
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罪指的是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假冒國家工作人員的身分或職務進行欺騙的行為。按中國刑法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管理活動,這是區別於詐騙罪的基本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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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主要特徵:(1)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管理活動,這是區別於詐騙罪的基本特徵。(2)主觀上出於故意,具有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如為了騙取某種職位、政治待遇、榮譽待遇,或者為玩弄婦女而騙取愛情等。不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而冒充的,不構成本罪。(3)客觀上實施了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包括國家工作大員冒充其他國家工作人員)騙取非法利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