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勸榮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游勸榮,男,漢族,1963年8月生,福建上杭人,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福建師範大學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經濟學博士學位。二級大法官。
現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1979.09-1983.07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
1983.07-1989.03福建省委黨校教員、講師(其間:1983.08-1984.07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幫助工作)
1989.03-1989.07福建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講師
1989.07-1993.02福建省司法廳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3.02-1996.09福建省法學會秘書長
1996.09-2001.07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副局長(正處級)(其間:1998.07-2001.07掛職任福建省南平市市長助理、市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1.07-2006.12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其間:2002.09-2005.07福建師範大學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2006.12-2008.01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省青聯副主席(其間:2005.11-2007.09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學科從事博士后流動站工作)
2008.01-2011.09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2011.09-2012.01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2012.01-2013.01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2013.01-2013.07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13.07-2019.01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湖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其間:2014.03-2014.06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學習;2018.05-2018.07國防大學國家安全研究班學習)
2019.01-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第十二屆、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十三屆人大代表
2019年1月9日,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游勸榮為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
2019年1月18日,湖北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在武昌洪山禮堂舉行。大會選舉游勸榮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9年1月28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規定:游勸榮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法官。
兼任中國憲法學會理事、福建省法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亞洲法律研究中心教授,湘潭大學特聘教授,福州大學教授、研究員、碩士生導師,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協會會長,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曾是中國法學會最年輕的理事。
游勸榮
參與撰寫著作10餘冊,主編或參與編寫的著作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問題》、《行政複議的理論與實務》、《企業的社會法律責任》、《台灣知識產權法》、《外向型經濟在國外》等。
專著有《法治成本分析》、《兩岸法緣》等。
曾分別在《福建法制日報》、《福州日報》以及“法學論壇”“三山法語”等欄目發表。
第四屆福建省十大傑出青年。
2019年7月24日,環洞庭湖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協作聯席會議在湖南高院召開。湖南高院院長田立文與湖北高院院長游勸榮共同簽訂了《環洞庭湖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
根據協議,雙方將按照堅持生態優先、促進綠色發展、推動區域協作、注重高效務實的協作原則,建立環洞庭湖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協調解決環洞庭湖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重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