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湖北省最高審判機關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是湖北省最高審判機關。其上級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分為三級:省高級人民法院1個;市州中級人民法院14個;專門法院2個(武漢海事法院、武漢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縣(市)及城市的區基層人民法院111個。三級法院共128個。在基層法院還派出巡迴法庭939個,它是基層法院的組成部分,它作出的裁判是基層法院的裁判。我省各級人民法院受理經濟、刑事、民事、行政及執行案件,年均40餘萬件。其中民商案件數佔80%以上。我國法官共分四等12級。湖北全省現有二級大法官1名,高級法官170名,普通法官數千名。除此之外,還有行政事務官員、書記官和司法警察。
全省目前有16個中級法院(含武漢海事法院、武漢鐵路運輸中級法院2個專門法院),111個基層法院(含武漢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下轄的武漢、襄陽2個鐵路基層法院),939個人民法庭。全省法院現有工作人員14019人,其中,法官8765人,佔62.52%;審判輔助人員3894人,佔27.78%;其他行政人員1360人,佔9.7%。目前,我院相當比例的法官具有法律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已參與國際司法交流與合作。近幾年來,湖北法院司法設施迅速發展,電腦普及率大幅度上升,部分法院實現了案件審理流程電腦化管理。司法公開網的開通推動信息化建設再上新台階。三大平台公開助推司法公開公正。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辦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第一庭、審判監督第二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執行局、執行庭、紀檢組、監察室、研究室、司法警察總隊、司法鑒定處、司法行政處、宣傳處、離退休幹部處、直屬機關黨委、法官進修學院、機關服務中心(籌)、信息管理處、信訪處等部門。
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公正路9號
近年來,湖北高院按照“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任務要求,堅持做公道法官、辦公正案件、創公信法院,努力為湖北“建成支點、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認真落實湖北省委“競進提質、升級增效”的總體要求,省法院出台了《關於為推進湖北全面深化改革 加快實現“建成支點、走在前列”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的實施意見》。加強與行政機關的良性互動,加大對行政執法問題的司法建議力度,促進規範執法,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繼續推行上門立案、預約開庭、巡迴審判等工作機制,加強立案信訪大廳、訴訟服務中心等窗口建設,健全和完善窗口功能,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務。積極推進涉訴信訪工作改革,探索建立訴訪分離、案件終結、社會救助等機制。不斷暢通當事人的信訪渠道,開通了“大法官信箱”、網上申訴信訪平台和遠程視頻接訪系統,提升涉訴信訪工作水平。在全省法院開展“司法公開推進年”活動,大力加強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建設,著力構建開放、動態、透明的陽光司法機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學專家、社會各界代表旁聽減刑假釋案件庭審,收到了良好社會效果。積極推行公開審判、法院開放日、庭審網路直播、新聞發布等舉措,充分拓展法院門戶網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興方式,增加司法的社會透明度。上半年,省法院召開兩次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了知識產權和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狀況,發布行政審判白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