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遇龍
關遇龍
關遇龍(1896—1975年),又名關復芷,汝州市騎嶺鄉大張村人,將河南曲劇首次搬上舞台的主要組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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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遇龍是河南曲劇著名的組織活動家,被稱為河南曲劇洛陽曲派第一功勛領班人。《汝州戲曲志》(臨汝縣文化局編,1988年12月三門峽印刷廠印刷)在《戲曲名人簡介》中寫為“關雲龍”,而在有關資料中還發現寫有“關玉龍”。筆者經過認真考證,正確的應為“關遇龍”。
關遇龍出身貧苦,三歲喪母,五歲喪父,與祖母相依為命。年輕時熱愛戲劇,善交朋友,認識了一大批玩曲子的藝人,如朱萬明、陳玉保、劉保才、許雷、盧天德、朱六來、朱天水、陳宣、王紹陽、王紹煥、馬清波、李福生等。在“玩曲子”活動中,關遇龍以卓越的組織才能和高尚品德,在“玩友”中樹立了威信,成為“同樂社”的領班。
民國十五年農曆四月初七(1926年5月18日),他和朱萬明等16人在登封潁陽鎮李窪村將河南曲劇搬上舞台。登台演出后,關遇龍掙脫了封建禮教的束縛,率領曲子班走南闖北,將河南曲劇的優美唱腔撒向大江南北。
關遇龍帶領的農民“同樂社”率先打破收入歸集體的慣例,帶頭實行按人頭均分酬金的分配製度,極大地調動了曲子藝人登台演出的積極性。率先賣票演出,把曲子社推向商業化演出的職業道路。在洛陽“河南舞台”成功演出,不但使臨汝“同樂社”聞名遐邇,而且促進了洛陽、臨汝(今汝州市)及周邊地區曲子班的大合作、大交流。他在“同樂社”率先實行主演獎金獎勵機制,調動主演積極性。關遇龍根據戲迷傳說的藥方“天水一兩,六來一兩,雙奇八錢”的方法,在均分紅包時抽出若干錢來,作為主演的補貼,使主演們的演出和學習積極性空前高漲。在關遇龍的帶領下,臨汝縣農民“同樂社”首次把河南曲劇帶到省城開封和南昌。在農民“同樂社”中,關遇龍負責日常行政事務管理,制訂社規、章程,實行五不準,即:一不準吸煙、吸毒;二不準下館子喝酒;三不準串花街柳巷;四不準一個人進軍官家;五不準與官太太來往。不論誰違犯了社規制度,都要堅決處罰,輕則批評教育,重則責打開除。
關遇龍領班,一靠立身正直;二靠公平待人;三靠處事得體;四靠尊重人才;五靠大度容人。作為一社之首,他以身作則,光明磊落,是非分明,從不中飽私囊,拒絕吃喝嫖賭等一切不良習氣。
1975年農曆正月十五,村裡劇團演出《三世仇》,年已八旬的關遇龍坐在舞台上鎮場。正演出時,汽燈滅了,關遇龍急忙叫人換燈。他拄著拐杖走向後台時突然發病,終老於家鄉的舞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