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九龍坡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九龍坡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九龍坡區教育委員會是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10月,入選2019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名單。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
(二)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組織實施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地區傾斜的政策措施,實施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負責全區教育體制改革;審核全區中小學、民辦教育、職業教育的設置、調整、更名、停辦、撤銷、合併。
(四)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監測工作,實施對鎮、街履行教育職責的監督、檢查和指導,開展對全區中小學的督導評價。
(五)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協助教育稅費的徵收工作,參與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負責教育經費的安排和預決算工作;負責教育援助的管理;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及國有資產,指導校辦產業發展和後勤改革工作;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六)主管全區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教育系統機構編製、人事和社會保障及教育培訓、人員調配、職稱評定工作。
(七)指導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衛生防疫工作,負責中小學生體質監測。
(八)組織實施本區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大中專全日制學校招生考試和成人高中等學校入學考試等工作;管理中小學的招生、考試、學籍、畢業等工作。
(九)管理指導本區的語言文字工作,歸口管理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十)歸口管理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和外事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1.行政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重大決議事項的督查督辦;承擔區政府對區教委綜合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採購、資產管理、公務用車、機關食堂等後勤保障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以及人民建議、意見;負責牽頭統籌協調涉及三個及以上科室參與的工作。
2.黨建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統戰、群團工作;負責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製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和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考核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宣傳工作、黨建研究;指導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管理本系統社團工作;負責風險防控和政治安全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出國(境)審批和外出請銷假工作。
3.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負責起草教育系統重要文件、專題調研文稿、重大會議材料;修訂全區教育系統有關政策性文件、意見、制度;組織、協調教育系統開展調查研究工作;承擔本系統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及有關教育涉法事務;負責中小學、職業教育等中外合作辦學;負責教育系統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相關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招商引資相關工作;負責民辦中小學、民辦幼兒園、民辦培訓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年審等審批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系統普法教育工作;牽頭教育系統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宜。
4.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綜合科:負責處理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牽頭實施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相關工作;牽頭開展全區教育領域堅持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方針政策、教育發展戰略規劃、教育重大改革方案研究;負責起草教育系統重要文件、專題調研文稿、重大會議材料;組織、協調教育系統開展調查研究工作;承擔教育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5.人事科:管理、指導本系統人事、人才、機構編製工作;負責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和管理教師隊伍的師德師風建設、業務建設工作;依法落實教師待遇,保障教師合法權益,受理教師權益問題申訴;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和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管理、指導教職工考核晉級獎懲工作;負責教師交流和引進工作;牽頭組織教職工的區級及以上各類推優評先工作;負責組織區級及以上教職工表彰活動;管理教職工工資、人事檔案、對口支教及退休教職工工作;負責語言文字工作;承擔教師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公派留學人員、因公出國(境)人員和來華留學人員、來區外籍文教專家及教師的各項管理工作。
6.計劃財務科:多渠道籌措並管理教育經費;指導、管理直屬單位編製預決算和匯總預決算;指導、監督基層學校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對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指導,開展財務分析;承擔義務教育學校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統籌管理貸款與贈款;管理教委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公費醫療工作;牽頭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與分析;負責教育系統的政府採購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編製直屬單位基建投資計劃,負責對基建工程的規劃、立項、設計和投資進行審核,對建築質量、進度實施監督;管理直屬單位校舍、校地,管理、指導教育系統學校基建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管理、指導學校的後勤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學校校舍、設備設施安全工作;指導校辦產業的改革工作;統籌管理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中小學標準化建設、教育信息化建設、體育衛生設施建設等項目;負責按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進行中小學、幼兒園布局調整。
7.學前教育科:負責指導全區學前教育工作;負責優化全區學前教育資源配置、普惠性幼兒園認定等工作;指導幼兒園管理、教育教學及保教工作,實施幼兒園辦學層次目標管理;審核全區公辦幼兒園的設立、更名、撤併等事宜;協助學前教育體制改革,協助處理民辦幼兒園的設立、變更、終止和年審等審批工作。負責學前教育機構安全監管工作。
8.基礎教育科:綜合管理、指導全區普通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審核全區公辦中小學的設立、更名、撤併等事宜;負責全區普通中小學招生、考試組織、學籍管理和審核、畢業證書管理和發放、教材和課程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國際交流等外事工作;負責推動義務教育的鞏固提高和實施素質教育工作;指導全區普通中小學教育體制改革和特殊教育工作,實施中小學辦學層次目標管理;指導大學招生工作。
9.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綜合管理本區的中等職業教育、掃盲工作、農村成人教育、廣播電視教育、民辦培訓教育及社區教育;管理、指導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成人學校建設;管理中初等職教、成教招生、考試、考核,指導職成教育的辦學體制改革、管理體制改革與教學改革;指導實習實訓基地建設;負責管理指導社區教育、民辦培訓教育等工作。
10.教育督導室: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統籌協調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對本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代表區人民政府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中小學、學前教育機構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根據需要實施對教育的專項督導;組織開展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負責對全區各級中小學、幼兒園進行辦學水平督導評價;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對口幫扶相關事宜。
11.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管理、指導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以及環保、科技教育等工作;負責管理衛生防疫和學生體質監測工作;負責德育基地、文明禮儀示範學校和綠色學校等創建活動;指導、管理全區性學生德育活動、體育運動、競賽和藝術比賽活動以及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日常管理;負責組隊參加區級以上各類體育競賽和藝術、科技活動;指導學校德育、體育、藝術設施建設;指導和管理社區教育、國防教育、軍訓工作和學生安全教育;協助做好關工委工作。
12.安全穩定辦公室: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處置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指導學校建立健全學生意外傷害保障機制和學校安全防範體系;負責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宣傳教育;牽頭校園及其周邊綜合整治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的督查和考核評估;指導中小學和直屬事業單位內部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具體負責教育系統信訪、輿情監管、媒體接待等工作。
13.培訓與監督科:負責統籌、實施、指導教育系統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制定和實施教育系統幹部監督管理制度,負責對直屬單位、學校領導班子和成員行使權利進行監督;負責教育系統幹部選拔任用的監督工作,受理選拔任用中的舉報,調查核實並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負責教育系統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出國(境)審批和外出請銷假工作;參與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負責教育系統財務收支審計、基建維修投資項目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內部控制審計。
14.機關黨支部:負責機關黨務工作;負責機關的黨建工作;責機關黨員的教育、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的黨費收繳和黨內統計工作;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黨建研究,受理機關黨員申訴。
15.教育工會(工婦辦):負責開展教育系統工會工作和婦女工作;指導學校民主政治建設,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負責開展全區教職工文藝、體育等競賽活動,組織教職工參加區級及其以上的文藝、體育等競賽活動。
16.教育團工委(少先隊):指導區屬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學生會的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團隊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團隊教育活動;負責團隊幹部的管理等工作。
17.區教師進修學院:負責教育系統幹部、教師教育培訓工作,主要包括承擔本區教育系統幹部、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幼兒園、中小學、中職學校教育教學的研究、指導與服務。負責青少年科技教育輔導工作,主要包括負責全區學校科學教學管理、科學研究和師資培訓,組織協調全區青少年科技競賽活動,並負責青少年科技活動中心的日常管理。負責教育科學研究工作,主要包括負責管理指導區級以上各類教學科研課題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區級教育科研成果的鑒定、評獎和推廣工作。
18.區教育考試院:開展招生考試工作,主要包括:承辦區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招生具體事務工作;負責教育考試實施方案的執行;負責普通高校入學考試、成人高校和中等學校入學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師資格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具體事務工作;承擔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或社會有關單位委託的其他考試工作。開展考試服務工作,主要包括:負責教育考試的研究、宣傳和服務工作;承擔為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教育考試決策諮詢工作。承擔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舞弊證據收集工作。承擔區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19.區教育質量監測中心:全面組織實施基礎教育質量監測與對策發展研究工作,紮實做好基礎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評估及服務工作,不斷提升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
20.區教育技術裝備中心:負責教育信息化建設具體工作,主要包括承擔全區教育數據中心的規劃、建設、信息安全保障和運維管理工作;承擔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台的規劃、建設、指導、管理和應用工作;承擔全區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資源和資源庫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教育媒體信息的拍攝、製作、開發和推廣工作;承擔教育系統電子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全區教育技術裝備工作,主要包括承擔全區教育技術裝備、實驗室、圖書館(室)各類功能室的規劃建設、應用培訓、應用科研、應用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教師應用現代教育技術推進教學改革。
21.區中小學衛生保健所:開展中小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工作,主要包括具體實施調查研究本區中小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負責學校學生體質健康測查、發布體質監測分析報告。開展中小學生常見疾病的預防工作。開展中小學衛生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指導學校開展各項衛生工作,主要包括具體指導學校開展食品衛生、營養保健、健康教育和諮詢等各項衛生工作。
22.區教育資助中心:負責實施全區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及貸后管理工作。承擔教育扶貧和學生資助工作,主要包括負貴義務教育階段、學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各類資助工作及貧困生接受國家和社會資助等工作。組織開展資助政策宣傳工作。
23.區教育服務中心:承擔組織實施全區學校教育專項規劃和教育系統政府性投資項目年度計劃的具體工作。承擔學校基本建設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依法為學校辦理土地徵用、房屋拆遷、新建校舍及改擴建校舍等前期規劃建設手續。受委託承辦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具體工作,主要包括受委託承辦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根據委託許可權組織實施本系統政府採購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學校的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系統各類後勤管理及服務工作,主要包括督促做好校舍維修和安全使用工作;組織實施基本建設項目的校舍維修、建築安全、後勤(食堂)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勤工儉學。
熊孝良,主持區委教育工委、區教委和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全面工作;聯繫區教師進修學院;主持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基層黨建、組織幹部(統戰)、宣傳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設、教育綜合改革等工作。分管黨建科、秘書組綜合科。
羅昌華,主持區教育考試院工作;分管機關管理與建設、人事、語言文字、工會和婦女、機關離退休管理、區委區政府對區教委綜合目標考核等工作;協助主任聯繫區教師進修學院;牽頭落實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務(學有所教)的相關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機關支部和工會婦委會。
鄒江霞,分管系統培訓與監督、基建、後勤、發展規劃、政府採購、計劃財務、審計、教育統計、學生資助和市對區考核等工作;聯繫區教育發展服務中心、區學生資助中心;牽頭落實鄉村振興和精準扶貧任務、打好污染防治攻堅任務的相關工作。分管計財科、培訓與監督科。
鄒江霞
古寧,分管基礎教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德育、體育衛生藝術科技教育、國防教育、關工委、中小學(學前)教育綜合改革等工作;聯繫區中小學衛生保健所;協助主任聯繫區教師進修學院;牽頭落實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務(幼有所育)、軍民融合發展任務、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任務和科教興區、人才強區、文化活區任務的相關工作。分管學前教育科、基礎教育科、德體衛藝科和教育團工委。
鄧新樺,主持區紀委派駐區教委紀檢監察組工作。分管紀檢監察組。
秦登偉,協助主任負責區政府教育督導室日常工作;分管職業教育、民辦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信息技術與教育裝備、教育督導、安全、保衛、穩定、信訪、綜合治理、政策法規法治等工作;聯繫區教育技術裝備中心、區教育質量監測評估中心;協助主任聯繫區教師進修學院;牽頭落實以大數據智能化為引領的創新驅動發展任務、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內陸開放高地任務和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築牢高質量發展防護坡的相關工作。分管職成教科、督導室、安全穩定辦公室和政策法規科。
顧小萍,協助區教委主要領導同志工作;完成區委教育工委和區教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劉皓,分管院區合作工作;協助羅昌華同志分管人事科工作;協助鄒江霞同志分管培訓與監督科工作;完成區委教育工委和區教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019年10月,入選2019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名單。
2020年11月,被評為第五屆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