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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場村
浙江省三門縣小雄鎮山場村
位於浙江省三門縣小雄鎮西北,是原山場鄉駐地,現有農村人口1600餘人,是小雄鎮一個人口大村和交通要地。山場,山環水繞,峰巒疊嶂,山清水秀,景色瑰麗,素有十大勝景。有詩為頌:石樑橫駕彩虹明,雙水交流勢自分,採藥仙人尋古洞,持經釋子候鐘聲,西屏積翠螺光厚,東嶺行雲舒捲輕,更有雄山勝跡好,鵝峰鐵峙聽龍鳴。
山場村莊,始建於五代晉漢間(公元九三六—九五0年)。唐光啟元年(公元八八五年)農民出身的興州固始(今屬河南)人王潮、王審知兄弟倆帶領起義軍征福建,八年後掃平福建全境,建立了閩國。我柯氏鼻祖仁權公任朝廷奎章閣大學士。王審知子有十二,去世后,其子為爭奪皇位,互相殘殺,在內憂外患中,閩被南唐所滅。公為避亂率其六子航海至浙,散居浙東。幼子茂蟾公駐足臨邑,出城東百餘里處,見一地山高場寬,兩水環繞,綠樹成蔭,花香鳥語乃生息之佳地,遂“斬其荊棘,爰居而爰處,築其土宇,肯構而肯堂”,定居於此,取其村名曰:山場。
山場小學
山場村
山場,清代屬臨海縣保樂鄉山場庄民國初屬臨海縣山場鄉,民國二十九年(公元一九四零年)七月,三門建縣,劃歸三門縣山場鄉。山場鄉管轄的村莊,有山場片三十二個,吳都片十一個,現有小雄鎮的浦壩、官塘、王沙三村,花橋鎮的芝嶴嶺南二村,共計四十八個自然村,四千餘戶,二萬餘人口。公元一九四九年解放后,吳都建鄉,山場仍屬山場鄉。村莊歷來是庄、鄉所駐地。山場東接小雄,南與臨海北澗相鄰,西同臨海小芝接壤,北連吳都,與四處皆相距約十里。
山場村路邊
山場有兩條溪,南面溪流發源山炮嶺,東北面溪流發源於龍潭坑,穿村而過。兩水到村莊東南端下洋地匯合,出天德閘,流入洞港,全長十五公里余,為流入洞港的第一大溪,三門縣的七大溪流之一。《三門縣誌》有記載。恩舉人翟高適曾賦詩讚之,題曰:《雙溪印月》溪流橫抱勢龍蛇,兩水連天接晚霞;看到夜深明月上,清光印出海金沙。
山場村農田
山場村公路
山場村祠堂戲台
山場村,原山場鄉,以鄉政府駐地山場得名。
清代稱山場庄,屬臨海縣。民國時期,稱山場鄉。
1949年解放初,建政為沿江區山場鄉人民政府。
1950年分設山場、梅嶴2個鄉,歸屬小雄區。
1956年梅嶴鄉併入山場鄉。
1983年政社分設,改為山場鄉人民政府。
1958年冬,改為山場管理區,屬臨海縣小雄(區)人民公社。1961年由山場管理區成立山場人民公社,屬桃渚區。1962年回屬三門縣小雄區工委。
1968年10月28日,成立山場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屬小雄區工作組。
1981年,改為山場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屬小雄區公所。
1983年政社分設,改為山場鄉人民政府。
1992年5月,撤區擴鎮並鄉時,併入小雄鎮。
二、該行政村隸屬南華縣沙橋鎮,地處沙橋鎮西北邊,距 沙橋鎮政府所在地5.00公里,到鎮道路為土路,交通方便,距縣城24公里。東鄰沙橋,南鄰索廠,西鄰五街,北鄰向陽。轄外一、外二、外三、外四、新建村、小龍箐、王白沖、陸一、陸二、王姓、周一、周二、周三、黃姓、海稍、大灣、羊一、羊二、一碗水、馬六塘、大地等21個村民小組。現有農戶723戶,有鄉村人口2946 人,其中農業人口2881人,勞動力1852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人數1802人。
全村國土面積25.65平方公里,海拔1,980.00米年平均氣溫18℃,年降水量840.00毫米,適合種植水稻、烤煙等農作物。全村耕地面積2,930.00畝,人均耕地1.02畝,林地30,500.00畝。2006年全村經濟總入 890.24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09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