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審計

無形資產審計

無形資產審計是屬於經濟效益審計的範疇,審計的目的是促進企業加強無形資產的開發與管理、提升企業競爭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同時對促進企業提高對無形資產重要性的認識及管理機制的形成具有長遠的戰略意義。

無形資產審計,主要審查無形資產是否存在、有無虛構,購入是否合法,入賬價值是否正確,是否按照國家法規及合同協議或已批複的企業申請書的規定期限及有效使用年限分期攤銷,攤銷數額的計算是否正確;審查無形資產的轉讓是否合規,注意轉讓或出售作價價格是否合理,其收入是否及時入賬,賬務處理是否正確。注意以無形資產作價對外投資,其作價是否經過具有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

審計目標


①確定無形資產是否存在;
②確定無形資產是否歸被審計單位所有;
③確定無形資產增減變動及其攤銷的記錄是否完整;
④確定無形資產的攤銷政策是否恰當;
⑤確定無形資產的年末餘額是否正確;
⑥確定無形資產在會計報表上的披露是否恰當。

審計程序


①獲取或編製無形資產明細表,複核其加計數是否準確,並與明細帳和總帳餘額核對相符。
②獲取有關文件、資料,檢查無形資產的構成內容和計價依據。
③檢查以接受投資或購入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的價值是否分別與驗資報告及資產評估結果確認書或合同協議等證明文件一致,檢查取得無形資產的法律程序是否完備。
④檢查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複核計算無形資產的攤銷及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⑤驗明無形資產是否已在資產負債表上恰當披露。

必要性


(一)無形資產審計促進企業提高對無形資產的認識
雖然知識經濟時代已經來臨,但是中國企業對無形資產的戰略價值仍然認識不足。可以說企業在無形資產方面的競爭決定著企業的興衰存亡,這正是眾多西方大公司視21世紀為無形資產世紀的原因。無形資產審計促進企業提高對無形資產重要性的認識,既具有長遠的戰略意義,又是應對中國入世后更加激烈的國內外市場競爭的有利武器。
(二)無形資產審計促進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制的形成
目前我國企業關於無形資產管理的問題客觀存在,企業權益受侵害的現象時有發生,而企業還沒有引起足夠的認識。進行無形資產審計,以督促企業提高對無形資產的認識,制定適合知識經濟時代的無形資產管理機制,企業切實加強無形資產保護、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已顯得愈來愈迫切。我國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制必須符合知識經濟時代的內在要求,這也是無形資產管理的核心思想和靈魂。
(三)無形資產審計促進企業“以人為本”的觀念的形成
現在大多數企業依然存在重視物資、資金,不重視人的觀念。無形資產審計促進企業管理層及企業員工觀念的轉變,促使其認識到,知識經濟條件下人才資源必然超越資本資源、人力資源將成為企業諸資源中的主導力量,企業應將“以物為中心”的管理機制轉變為“以人為本”的管理機制。因為創造企業有形資產的是人,創造企業無形資產的也是人,是用最新的科學技術知識和管理知識武裝起來的人,充分發揮和調動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企業就可擁有不斷創造出新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能力,這本身就是最寶貴的資產。否則,企業的現有無形資產也將隨著時代的進步而逐漸貶值,直至喪失全部市場價值。無形資產審計可以提醒中國企業,人類今天又一次處在科學技術大飛躍的前夜,忽視無形資產的創立、利用和保護的企業必將被歷史潮流所淘汰。

測試


制度測試

(一)內部控制制度
無形資產的外購和自創要經過授權和批准,並取得相應的證明材料。
(二)符合性測試
審計人員可以通過詢問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發放調查問卷以及抽查無形資產會計記錄等方法,了解被審計單位無形資產的增減是否經過適當的授權,是否對無形資產的構成內容進行必要的審核,資本化和費用化及攤銷期限的標準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對無形資產的價值進行監控,有關會計處理方法是否符合規定。

實質性測試

審計人員首先應該獲取或編製無形資產明細表,取得有關無形資產原始價值、賬麵價值、取得日期及攤銷期限等資料。
1.無形資產的形成是否正確。
無形資產形成的途徑主要有三條:購入、自創和投資轉入。由於無形資產不具有實物形態,所以對無形資產形成真實性的審查主要集中在無形資產有關原始憑證和證明文件上。對於外購的無形資產,審計人員可以審查交易雙方簽定的轉讓合同、支付憑證等。對於自製形成的無形資產要注意審查企業有關原始支付憑證和會計賬簿。審計人員應注意被審計單位對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的劃分以及無形資產的入賬價值是否正確。
2.無形資產的轉讓是否正確。
無形資產轉讓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轉讓所有權,二是轉讓使用權。
3.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是否正確。
審查時,首先應注意無形資產投資的作價是否合理,有無過高或過低的情況。其次,應注意賬務處理是否正確。
4.無形資產的攤銷是否正確。
無形資產攤銷進行審查時,應注意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是否正確。其次,應注意無形資產攤銷數額的計算是否正確。最後,應注意無形資產攤銷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審計內容


(一)無形資產的內部控制制度審計
(二)企業研究開發與產業化經費審計
(三)企業與外部無形資產聯合開發審計
(四)企業內部無形資產聯合開發審計
(五)企業信息網路管理審計
(六)企業人才激勵創新機制審計
(七)企業專利產業化制約因素審計
(八)企業運用專利檢索情況審計
(九)企業依法維護經濟權益情況審計
(十)企業學習培訓情況審計

審計案例


(一)案例線索及分析
案例一:註冊會計師張剛審計新興公司2001年度會計報表時,了解到該公司2001年3月1日購買某項專有技術,支付價款240萬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項無形資產的有效使用年限為10年。2001年12月31日,公司與轉讓該技術的單位發生合同糾紛,專有技術的使用範圍也因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可能造成減值。審計中未發現新興公司進行賬務處理。
案例一分析:《企業會計制度》第四十六條、《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第十五條規定:無形資產的成本,應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如果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該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按如下原則確定: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受益年限;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有效年限;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二者之中較短者。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0年。
《企業會計制度》第四十九條規定: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賬麵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於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麵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據此,註冊會計師張剛應進行如下審計處理:
1.提請新興公司在規定預計使用年限內平均攤銷該項無形資產:
當年應攤銷額=(240÷10)÷12×10=20(萬元)
會計處理為:
借:管理費用 200000
貸:無形資產 200000
2.提請新興公司對該專有技術發生減值準備后可能收回的金額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經有關專業技術人員估計,預計可收回金額為50萬元,為此,應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 1700000
貸: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1700000
3.應將審驗情況及被審計單位的調整情況詳細記錄於審計工作底稿中。
4.如被審計單位拒絕調整,審計人員應考慮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案例二:註冊會計師李文審計大華公司2001年度會計報表時,了解到大華公司從當年初開始研究開發一項新技術,至2001年9月10日研究成功,共發生開發費用150萬元及律師費50萬元。為使該項新技術運用到生產中,大華公司發生相關費用30萬元。
2001年11月,大華公司與可可公司簽訂協議,將開發的該項新技術出售給可可公司,雙方協議價格400萬元,可可公司於12月5日預付了300萬元價款。協議中規定,該項新技術出售給可可公司后,大華公司需繼續提供售後服務,以保證可可公司使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產品必須達到大華公司規定的質量標準,如果1年內未能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可可公司有權原價返回大華公司。
案例二分析:《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第十三條規定:自行開發並依法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其入賬價值應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註冊費、律師費等費用確定;依法申請取得前發生的研究與開發費用,應於發生時確認為當期費用。
第十四條規定:無形資產在確認后發生的支出,應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斯費用。
第十九條規定:企業出租無形資產時,所取得租金應按《企業會計準則--收入》的規定予以確認;同時,還應確認相關的費用。
據此,註冊會計師李文應進行如下審計處理:
1.提請大華公司就無形資產價值的確認、轉讓收入的確定等進行調整。
在確認無形資產專有技術時,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無形資產 2000000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2000000
支付確認無形資產後續支出時:
借:管理費用 300000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300000
2.根據協議規定,在大華公司對可可公司使用該項新技術后能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的可能性不可確定時,大華公司轉讓新技術的主要風險和報酬並未轉移,不能確認2001年度的該項無形資產的轉讓收入。為此,提請大華公司作如下調整處理:
借:其他業務收入 3000000
貸:預收賬款 3000000
同時,調整已計算的應交稅金。
(二)案例評價
無形資產是公司為了生產、經營由股東投入、自行創造、購入等到方式而持有沒有實物形態,但在一定期間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流入的非貨幣性的長期資產。在會計和審計實務中,無形資產的確認應符合以下特性:
一是無形資產不具有實物形態;二是無形資產屬於非貨幣性長期資產;三是無形資產持有的目的是使用而不是出售;四是無形資產在創造經濟利益方面存在不確定性;五是無形資產取得具有有償性。
由於無形資產的價值具有相對的不確定性,註冊會計師在審計中必須對其存在性、歸屬性和會計處理的合法性給予一定的關注。無形資產的審計可採用以下特殊審計程序:
1.索取並審閱被審計單位無形資產明細賬,逐一檢查與無形資產相關的文件、資料,了解其內容和計價依據、所有權等。
2.審查無形資產當年增加,關注入賬價值中資本化支出和費用的劃分是否合理。
3.審查無形資產攤銷期間估計的合理性及其本期攤銷是否正確、會計處理是否合規。
4.檢查無形資產的減值準備計提情況。
5.審核本期無形資產轉讓、出租等處置的合法性及其會計處理。
6.檢查無形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是否適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