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姦罪
刑罰罪名
輪姦罪,是指二人以上犯強姦罪或准強姦罪而共同輪姦的行為。台灣刑法妨害風化罪中姦淫罪的一種。構成要件如下:(1)本罪的行為主體以男性為限,並且必須二人以上共同實施,才能構成本罪。女性也可能成為本罪的共同正犯、間接正犯、教唆犯或從犯。(2)本罪的行為是共同輪姦,即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姦行為或准強姦行為。(3)行為人主觀上除具備強姦故意或姦淫故意外,各共同正犯間還須有犯意連絡,才能構成本罪。此外,如果是共同姦淫未滿14歲的女子,行為人主觀上還須對被害人未滿14歲的事實有所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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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姦罪,是指二人以上犯強姦罪或准強姦罪而共同輪姦的行為。台灣刑法妨害風化罪中姦淫罪的一種。構成要件如下:(1)本罪的行為主體以男性為限,並且必須二人以上共同實施,才能構成本罪。女性也可能成為本罪的共同正犯、間接正犯、教唆犯或從犯。(2)本罪的行為是共同輪姦,即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姦行為或准強姦行為。(3)行為人主觀上除具備強姦故意或姦淫故意外,各共同正犯間還須有犯意連絡,才能構成本罪。此外,如果是共同姦淫未滿14歲的女子,行為人主觀上還須對被害人未滿14歲的事實有所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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