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市教育局是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基礎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位於湛江市赤坎區人民大道北76號。內設機構有基建財務科、基礎教育科、職業與成人教育科、教育督導室、思想政治教育科等科室。
姓名 | 職務 | 分管工作 |
李更盛 | 局長、黨組書記 | 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
蘇盛 | 黨組副書記、二級調研員 | 分管政策法規與安全保衛科、教育裝備中心、教育研究室、市教師繼續教育指導中心,聯繫湛江市教師進修學校和湛江市教育學會工作 |
劉紅強 | 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 | 負責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工作 |
袁新中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人事科、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市委教育工委組織科、機關黨委、市中小學衛生保健所和工、青、婦工作 |
馮燕鋒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基礎教育科,聯繫市直屬普通中小學校 |
夏開曉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職業與成人教育科、招生考試科和市招生考試服務中心工作,負責市校地辦日常工作,聯繫市直屬中職學校、湛江幼兒師範專科學校和湛江開放大學 |
林尚武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科、辦公室、行政審批科、對外交流、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扶貧(含對口協作)和信訪維穩工作 |
黃賢偉 | 黨組成員、主任督學 | 分管教育督導室、基建財務科,負責市語委辦日常工作 |
劉紹群 | 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 | 分管思想政治教育科、市中小學德育基地和關心下一代工作 |
鄭能 | 四級調研員 | 分管教育後勤產業辦公室工作,負責湛江教育基地辦日常工作 |
韋漢平 | 四級調研員 | 協管安全生產、扶貧工作 |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令、條例及規章制度,制訂具體的貫徹計劃、辦法和措施,經批准后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及教育發展的方向、速度、規模、結構、重點,並協調指導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等的政策規定,並監督執行;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有關教育資金的分配工作;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對市屬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四)綜合管理基礎教育、職業與成人教育(含繼續教育)和幼兒教育工作;協助上級部門做好與高等教育的聯繫與協調工作;抓好中等專業教育;指導和管理各類學校的智育、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勤工儉學和電化教育、遠程教育工作;對分管範圍的各類學校進行教育評估;對教育質量進行檢查;指導辦學體制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指導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五)指導中小學開展勤工儉學和發展校內產業工作。
(六)監督、檢查各縣(市、區)和所管理的各類學校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工作;負責督政、督學工作,督導、檢查下級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履行教育職責和抓好“兩基”鞏固提高工作,督導評估中等以下學校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
(七)規劃、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教育科研工作;指導各學校開展教育科研工作;協調和指導學校開展教學研究和改革;協調規劃、管理各類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和實驗室、圖書館建設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設;指導教育信息、統計工作。
(八)統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舉辦的各類高等、中等專業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基礎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對外合作,指導在校任教的外籍教師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系統與國外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管理直屬學校和事業單位,協助市委管理直屬學校領導幹部;指導直屬學校的基層組織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十一)制訂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招生計劃;領導和指導全市招生考試工作;研究提出師範院校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建議;編製師範畢業生的就業計劃,報編製、人事部門審批后組織實施。
(十二)主管全市的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劃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和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分管範圍各級各類教師資格制度;規劃並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行政幹部隊伍建設。
(十四)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的統戰、治安保衛和社團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的政務、事務工作,負責重要文件起草、調研、督辦、信息、宣傳、重要會議、文電、檔案、信訪、提案(議案)、機要、保密、治安保衛、外事、教學輔助用書管理、機關基建、機關政治業務學習、接待和後勤工作。負責教育政策法規起草並組織實施,承擔教育行政複議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的法制工作。
(二)基建財務科
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工作;管理市級教育經費;編製教育經費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投資、教育收費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各地教育財政撥款的執行情況;指導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統計工作。
(三)基礎教育科
綜徠合管理中小學、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擬訂中小學、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發展規劃。指導、推動九年義務教育的實施;指導檢查督促中小學、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提高教育質量;負責制定高中招生計劃和招生工作,負責指導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具體負責中學學籍管理;負責指導基礎教育階段的民族教育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辦學舉辦基礎教育學校及教育機構工作。
(四)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普通及成人高等、中等職業教育;管理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和社區教育等非學歷教育;制訂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和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市屬高校和各類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成人教育學校的辦學和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學校基本場所的建設及校辦企業的發展;組織對所管理學校的教學質量和教學水平的評估;負責組織實施掃除青壯年文盲計劃,並抓好鞏固工作;負責組織好農民文化技術教育;指導協調成人非學歷教育和社會文化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城市、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實施及組織實施“燎原計劃”工作。
(五)教育督導室(掛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研究制定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對下級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及所管轄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全市“兩基”鞏固提高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全市中等以下學校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參與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評估驗收;負責中小學等級評估工作;指導各縣(市、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思想政治教育科
管理大中專院校和中小學校的德育工作,擬訂全市學校德育工作計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教師的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德育工作隊伍的培訓工作;指導學校馬克思主義理論課、中小學思想政治課、小學思想品德課建設;指導學校的宣傳和校園文化建設工作;指導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指導學校治安綜合治理、維護校園穩定工作;指導學校的德育工作;組織學校德育工作檢查;協同少先隊、共青團、關工委等組織共同實施德育工作。
(七)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管理指導學校的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制訂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檢查督促貫徹實施學校體育衛生工作兩個《條例》,負責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指導中小學校及學生開展體育競賽交流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衛生教育和藝術教育的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教研工作,負責中小學體育教研會、校醫協會的組織工作;負責管理中小學保健所。
(八)人事科(與監察審計室和紀檢組合署)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和分配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學校師資隊伍建設;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和貫徹《教師資格條例》有關工作;組織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工作;負責有關教師表彰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及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審計工作。
(九)離退休人員服務科
負責局機關的離退休老幹部的工作以及對市直屬學校的離、退休幹部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掌握和分析本機關離退休老幹部的情況,加強與老幹部的聯繫,不定期訪問老幹部,溝通情況,聽取和了解老幹部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向領導反映。對全委的老幹部工作,提出意見和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教育局機關離退休老幹部的活動,協助組織離退休幹部學習和過黨組織生活,組織離退休老幹部開展各種有益的活動。負責督促落實離退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做好離休幹部的醫療保健、生活福利、休養和用車等方面的工作。監督本局老幹部特需經費的使用,了解使用情況,年終向老幹部彙報。
(十)勤工儉學辦公室
掌握和分析全市學校勤工儉學的情況,匯總、編製和上報全市學校勤工儉學的情況報表。負責全市學校勤工儉學指導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勤工儉學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各階段的任務,並且組織實施。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發現和解決問題。管理市教育局直屬企業。
(十一)招生考試科
主要任務:承擔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報名、考試、招生的組織工作。承擔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的報名,考試招生的組織工作。承擔高中畢業考試、中學其他統一考試的報名、命題、考試、評卷的組織工作。承擔全市自學考試的報名、考試、考籍的管理工作。承擔計算機等級考試、大學英語等級等各類教育的水平性考試的報名、考試的組織工作。受委託承擔社會各類等級和水平考試的組織工作。承擔全市各類教育統一考試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建設,軟體開發、系統運行與維護工作。承擔全市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宣傳、諮詢和服務工作。開展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理論研究和科學研究,負責招生考試統計工作。
承擔各類教育招生考試的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建設、軟體開發、系統運行與維護,開展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理論研究和科學研究,承擔教育考試統計工作。承擔普通、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含研究生、專科上本科招生)的報名、考試的組織工作。承擔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工作;承擔高中畢業考試和中學其他統一考試的報名、考試、評卷的組織工作。承擔全市自學考試的計劃擬訂、報名、考試、考籍、社會助學的組織管理工作,承擔計算機、英語等級考試等各類教育水平考試的報名、考試組織工作。
(十二)教育研究室
掌握全市中小學各科教學情況和全市教研情況,根據本市的實際,制訂全市教學改革的規劃,提出執行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使用教材的意見,提出改革教學的措施,研究並提出全市教學教研工作的各階段的任務。指導全市中小學抓好教學管理,檢查督促全市中小學全面貫徹教育方針,端正辦學思想,執行教學計劃,加強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指導並組織各級教研部門、學校和中小學各科教研會,開展教育研究和教學實驗活動,總結、推廣教學經驗,並協同有關部門指導中專、中技學校開展教研活動。負責指導全市抓好中考、會考和高考的複習備考工作,分析考試質量,提出改進教學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培養教學、教研骨幹,抓好新大綱、新教材的學習培訓工作和各級教研人員的培訓提高工作。
(十三)教育裝備中心
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了解並掌握全市中小學實驗室建設、教學儀器配備和電化教育、電教研究工作的情況。匯總、編製和上報全市中學實驗室建設、教學儀器配備和電化教育、電教研究方面的統計報表。指導全市中小學、師範學校,搞好實驗室建設和教學儀器設備的配備、管理和使用工作,積極推廣學校電化教育。制訂全市中小學實驗室建設、教學儀器配備和開展電化教育、電教研究的發展規劃,提出全市中小學實驗室建設、教學儀器配備、電化教育等工作在各階段的中心任務和實施措施,並具體組織實施。提出省下達教學儀器經費指標分配方案,積極籌措和指導各縣(市、區)、鄉鎮、學校籌措儀器的經費。按照規劃做好全市中小學教學儀器設備的訂購、計劃編報、購買、調運、質檢和維修工作。組織各學校開展學科電化教學活動和進行電化教育研究。負責培訓教學儀器設備管理、使用,電化教育、電教研究等方面業務人員。負責教育局各項重大活動的錄像、錄音以及錄像、錄音有關的宣傳報道工作,負責錄製有關的專題片,協助檔案室做好音像資料的整理和保存工作。
辦事信息公開工作及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湛江市教育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人民大道北76號
郵政編碼:524043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辦事信息公開投訴監督機構:局辦事信息公開監督小組
辦公地址:人民大道北76號
郵政編碼:524043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治理教育亂收費聯繫:辦公室
辦公地址:人民大道北76號
郵政編碼:524043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2020年10月,獲得廣東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