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縣公安局

達縣公安局

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

工作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內部機構


指揮中心
負責指揮中心、辦公室工作
政工監督室
負責政治、人事工作
法制室
負責法制審批工作
警務保障室
負責財務、警務保障工作
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工作
刑偵大隊
負責刑事犯罪偵查工作
經偵大隊
負責經濟犯罪偵查工作
治安大隊
負責治安管理工作
禁毒大隊
負責禁毒工作
巡警大隊
負責城區巡邏、打擊、防範工作
行政審批室
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森林分局
負責森林公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