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宣言

柏林宣言

柏林宣言由德國領導下的歐洲理事會所起草,於歐盟27個成員國的國家和政府首腦在慶祝《羅馬條約》簽署50年之際(2007年3月25日),由時任歐盟理事會輪值主席默克爾歐洲委員會主席巴羅佐,歐洲議會議長珀特林在德國首都柏林聯合簽署的文件。

目錄

簡介


歐盟50周年慶典的重頭戲《柏林宣言》幾經修訂終於在23日出爐,歐盟各國領導人25日將共同發表這一宣言。儘管宣言中沒有出現“憲法”字樣,但歐盟27國領導人承諾,在2009年歐洲議會選舉前結束歐盟制憲危機,使歐盟建立在“一個新的共同基礎之上”。
宣言說,“不斷地合乎時代要求地變革歐洲政治構成”是歐盟未來的責任,歐盟成員國的一致目標是“使歐洲的政治構成”到2009年6月“處於一個新的共同基礎之上”。
作為歐盟里程碑式的文件,《柏林宣言》經過了近3個月的準備,直到23日才最終定稿,是不同利益方平衡的產物。一周前,歐盟輪值主席國德國總理默克爾訪問波蘭,經過一番斡旋才獲得了波蘭政府對宣言的肯定。而將於2009年上半年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的捷克到最後階段仍然對宣言的產生和內容提出強烈批評。直到23日,默克爾還與捷克領導人通電話協調立場。捷克政府則強調,宣言“沒有使用憲法字眼”以及“2009年時間點並不意味著屆時必須達成某個新協議”。
為避免對有爭議的《歐盟憲法條約》展開爭吵,從而拖累整個歐盟改革,放棄使用“憲法”字樣不失為務實的選擇。同時,採用了更為成員國接受的“共同基礎”提法,並不意味著德國放棄《歐盟憲法條約》的改革目標。
德國政府官員23日說,《柏林宣言》中不提“憲法”字樣,目的是將各成員國在《歐盟憲法條約》上的分歧放到今年6月底的歐盟峰會上解決。歐盟峰會將尋求通過一個“路線圖”計劃,目標是在2009年歐洲議會選舉前通過新的《歐盟憲法條約》。
德國媒體普遍認為,《柏林宣言》確立的“共同基礎”這一目標無疑將給新的《歐盟憲法條約》談判注入動力,並有可能指出一條走出歐盟憲法危機之路。分析人士認為,這一措辭意味著:兩年前遭到法國和荷蘭全民公決否定的《歐盟憲法條約》必須加以修訂,歐盟要創新確立一個“共同基礎”,可能意味著要通過一個《基礎條約》以挽救《歐盟憲法條約》的實質內容。
無論什麼形式的“共同基礎”,要在2009年6月生效必須得到所有27個成員國的批准。根據經驗,這一過程至少要18個月。這意味著,有關《歐盟憲法條約》的談判必須在今年年底前結束。盧森堡首相容克近日也表示,希望今年年底前完成新的《歐盟憲法條約》文本的談判。他同時呼籲,將這份文件命名為《歐洲基礎條約》。
《柏林宣言》為歐盟走出制憲危機邁出了第一步,為歐盟政治一體化發出了積極信號。正如德國《法蘭克福彙報》所言,“有一點毫無疑問:一個人只要看到了歐盟50年的成就和未來任務,就很難低估歐洲一體化或者認為歐盟已經走到了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