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市場監管報
由《中國工商報》更名而來
《中國市場監管報》,由《中國工商報》更名而來。
2018年12月26日,正式創刊的《中國市場監管報》在頭版發布了文章《初心堅如磐 改革再出發——<中國市場監管報>創刊致讀者》。
在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中,2018年3月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中國市場監管報
2018年12月25日出版的最後一期《中國工商報》曾發布《敬告讀者》稱,“為適應市場監管機構改革要求,進一步做好全系統宣傳服務工作,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同意,國家新聞出版署批准,《中國工商報》將更名為《中國市場監管報》,郵發代號1-92不變。”
2018年12月26日,《中國工商報》更名為《中國市場監管報》。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建之後,《中國工商報》主管單位變更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市場監管報》將承擔起在市場監管領域“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堅持“立足系統,面向社會”的辦報方針,創新宣傳方式、手段和技術,依靠大家建好、用好這塊輿論陣地,努力成為“市場監管喉舌、工作交流窗口、系統精神家園、企業發展參謀、社會共治橋樑、消費維權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