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官學院湖南分院
國家法官學院湖南分院
法官學院籌備工作始於2003年,最高法院[法(2003)151]文件,同意設立國家法官學院湖南分院(籌備),前身為湖南省法官培訓中心和全國法律業餘大學湖南分校。自2007年以來,法官培訓中心組織舉辦全省性的續職、任職培訓28期,其中網路教學培訓班17期,受訓人數達3萬多人次;集中面授培訓班12期,培訓各類人員2635人。參加培訓的對象主要是中級、基層法院的院長、副院長、正副庭長以及從事刑事審判、民商事審判和執行工作、立案信訪、調研信息、法警、審判監督與管理等各方面的人員,較好地更新了法官的知識層次,提升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
目錄
國家法官學院湖南分院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為重點工程,總投資近6千萬元,是集教育培訓、立案、信訪、後勤服務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性大樓。在該工程的立項、審批、設計、監理、施工招標等準備工作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發改委、財政廳、建設廳、消防總隊、人防辦、長沙市規劃局、交警支隊、芙蓉區政府、馬王堆鄉政府、火炬村委會等單位給予了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