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上市
證券上市
證券上市是指發行人的股票、債券等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在證券交易所或其他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行為,為上市證券。證券上市是連接證券發行與證券場內交易的橋樑。證券上市還確立了證券交易所與上市公司之間的自律監管關係。
證券上市與證券交易有密切的聯繫,證券上市是證券交易的前提,沒有證券的上市,就沒有可交易的證券,同時,證券交易是證券上市的目的,證券上市就是為實現證券的流通。在我國,上市與交易的的包括股票(A股、B股、境外上市股)、基金、債券(含可轉換債券)三種。從市值和市場份額角度相比較,股票是市場上的核心證券,基金與債券的比重甚低。與此相對應,證券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犯罪也主要是股票上市與交易中的違法犯罪。
1. 開闢了新的融資渠道,融資範圍廣泛。
2. 提高公司知名度。
3. 促進公司股權分散化,防止股權過於集中。
4. 增加公司資產流動性。
5. 分散風險。
6. 按規定必須建立規範的管理體制和財務體制,這樣能促進公司管理水平提高。
1. 各種交易費用
2. 提高透明度的同時也暴露了許多機密。
3. 導致控制權分散或惡意控股,甚至被收購。
4. 上市時,股價定得過低,對公司是損失。
證券上市是連接證券發行市場與證券交易所的中間環節,對於投資者和上市公司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投資者來說,證券上市方便投資者進行證券投資,更好地進行投資決策,而且有利於減少投資風險,降低投資成本。對於上市公司而言,證券上市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的信譽和知名度,促進上市公司改善經營管理,增強上市公司的籌資能力。當然,證券上市也有利於證券管理者對上市公司的監管,以保障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根據不同的標準,證券上市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
(1)授權上市和認可上市
根據證券上市的程序不同,證券上市可以分為授權上市與認可上市。
①授權上市,又稱核准上市,是指證券交易所根據證券發行人的申請,依照規定程序核准的證券上市。
②認可上市,是指經證券交易所認可后,證券即可進入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方式,主要適用於各種政府債券。
(2)普通上市與首次發行上市
根據證券上市與證券發行之間的關係不同,證券上市可以分為普通上市與首次上市。
①普通上市,是指證券發行人於股票或公司債券發行后,另擇日期申請並獲准上市。
②首次發行上市,是指公司發行人在公開發行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同時,已確定近期上市計劃,並於發行成功后的合理時間內申請股票或公司債券的上市交易。
(3)股票上市與債券上市
股票上市,是指符合規定條件的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同時應聘請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依法進行保薦。
債券上市,主要是指經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的公司所發行的債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此外,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
1.股票上市的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上述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國家鼓勵符合產業政策並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1)上市報告書;(2)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3)公司章程;(4)公司營業執照;(5)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3年的財務會計報告;(6)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7)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8)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2.公司債券上市的條件
公司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公司債券的期限為1年以上;
(2)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應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1)上市報告書;(2)申請公司債券上市的董事長決議;(3)公司章程;(4)公司營業執照;(5)公司債券募集辦法;(6)公司債券的實際發行數額;(7)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上市交易,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上市保薦書。
3.證券投資基金上市的條件
封閉式基金的基金份額,經基金管理人申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核准基金份額上市交易。
基金份額上市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基金的募集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
(2)基金合同期限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額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
(4)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少於1000人;
(5)基金份額上市交易規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基金份額上市交易規則由證券交易所制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開放式基金在銷售機構的營業場所銷售及贖回,不上市交易。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和登記,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辦理;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工作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業務;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