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崗
設置兩個崗位
在工作各職位中,設置兩個崗位,A崗承擔人為該職位的責任人,B崗承擔人為該職位的備崗責任人,當A崗承擔人因出差、開會、休假等情況離崗期間,由明確的B崗承擔人代替其履行職責的工作制度。
AB崗工作制是指在工作日內各科室、窗口崗位A崗責任人因各種原因不在崗,B崗責任人應接替A崗的工作制度。
主要內容
第一條AB崗工作制是指在工作日內各科室、窗口崗位A崗責任人因各種原因不在崗,B崗責任人應接替A崗的工作制度。
第二條各科室、窗口所有崗位都要建立AB崗工作制。
第三條實行AB崗工作制的目的是不因為某工作人員的缺位、空崗,導致該辦的服務事項緩辦,急辦的服務事項延誤。為確保各項工作制度有效地運行,同時,適應工作要求培養一崗多能工作人員。
第四條AB崗的工作職責:
(一)各科室、窗口崗位都要確定AB崗,避免出現脫崗現象
(二)B崗責任人在頂崗期間,應認真負責做好A崗工作,享有A崗責任人的職責權利,並對執行A崗工作結果負有相應的責任。
(三)A崗責任人離崗前,必須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來不及移交的,B崗責任人要主動頂崗。
(四)B崗工作人員可為多人,頂崗秩序由科室、窗口安排,以便在A崗和其他B崗不能在崗時,按序頂崗。
(五)科室和窗口單位應加強對工作人員適應多崗位工作能力的培訓,保證B崗工作人員能高質量地辦理A崗所有工作。
(六)窗口工作人員因短時離開工作崗位,應及時擺放去向告知牌,並託付周邊工作人員照看聯絡。
第五條AB崗工作制度的實施,納入中心考核管理辦法。出現空崗缺位和AB崗位責任人失職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科室、窗口和責任人的責任。
企業設置AB崗的意義:
1、避免官僚主義;
2、儲備後備人才;
3、利於人才梯隊的不斷更新和完善;
4、為企業薪酬改革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