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民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王俊民,男,漢族,教授,碩士生導師,畢業於華東政法大學,現為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律師法學等。

基本簡介


1979年9月進入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專業學習。1983年9月本科畢業留校任教先後從事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律師學\中國司法制度等本科及訴訟法碩士研究生課程教學。1992年擔任華東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研室副主任,1995年擔任華東政法大學律師事務研究所所長,1996年擔任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1996年7月至1997年2月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1997年被選為第六屆上海市律師代表大會代表(上海市律師協會理事會理事),擔任上海市律協規劃與規則委員會副主任,2003年擔任華東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副主任,2005年7月至2006年2月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09年被選聘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規劃與規則委員會委員;2008年、2010年上海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委聘擔任上海市律師/公證員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學科組組長。在《政治與法律》《法學雜誌》等期刊上發表論文多篇,主持和參與多項國家重點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