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安局

維護鞍山市治安的國家機構

鞍山市公安局坐落於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湖營街2號,維護鞍山市治安的國家機構。

概括


1945年10月15日,鞍山市公安局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的凱歌聲中光榮誕生,至今已經走過了六十年風雨征程。這六十年,我們用忠誠鑄就了金色盾牌,用熱血譜寫了光輝歷程。
六十年來,我們為了鞏固新生政權,為了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了改革、發展、穩定,為了祖國的安寧,為了人民的幸福,我們鞍山公安的幾代人前仆後繼、英勇奮戰,在苦與樂的磨礪、血與火的洗禮、生與死的考驗中,用汗水、鮮血和生命壯我警威、揚我警魂,為黨、為祖國、為人民立下了卓越的歷史功勛,創造了燦爛的輝煌業績。
2003年以來,尤其是全國“二十公”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廳的領導下,認真貫徹中央決定和“二十公”精神,緊緊圍繞全市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求真務實,真抓實幹,與時俱進,改革創新,從嚴治警,執法為民,大力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強化治安行政管理,狠抓基層基礎建設,構建治安防控體系,為打造平安鋼都、構建和諧鞍山、服務經濟建設做出了新的貢獻。繼2004年被評為全市“十佳機關”之後,2005年又以全市最高票,再次榮獲“十佳機關”光榮稱號,實現了公安歷史上的新跨越、新發展。
歷史告訴我們,鞍山市公安局之所以能夠不辱使命,出色地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取得自身建設的顯著成績,關鍵在於始終把公安工作置於黨的絕對領導之下;關鍵在於始終把公安工作納入經濟建設大局之中;關鍵在於始終堅持立警為公、執法為民;關鍵在於始終把維護穩定放在公安工作的首位;關鍵在於始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關鍵在於始終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關鍵在於始終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關鍵在於始終堅持科技強警;關鍵在於始終堅持從嚴治警、依法治警。我們將牢記這些基本經驗,並在新的實踐中加以繼承、完善、創新和發展。
撫今追昔,我們豪情滿懷;展望未來,我們信心百倍。在新的一年裡,我們全局上下要繼續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全國、全省公安工作會議和市委九屆十一次全會暨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公安工作,以隊伍建設為根本保證,堅持一手抓現實鬥爭,一手抓基礎建設,認真履行新時期公安機關三大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為打造平安鋼都、構建和諧鞍山再做新貢獻,再創新業績,再譜新篇章,再鑄新輝煌。

工作職能


一、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公安工作發展規劃,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組織指導全市公安偵查工作,協調處理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指導和監督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直接偵辦上級交辦的和跨地區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三、負責全市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負責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體性治安保衛組織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出境、入境和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在市內居留、履行有關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機動車輛管理、駕駛人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各縣(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工作。承擔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掌握全市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預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八、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負責留置看護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十、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裝備和經費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實施幹部監督、查處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思想政治建設和隊伍建設,擬定全市公安機關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和公安宣傳的方針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按規定許可權協助地方黨委管理下一級公安機關領導幹部。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獲得榮譽


2021年4月,鞍山市公安局情報支隊黨支部被授予“遼寧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4月,鞍山市公安局情報支隊黨支部被授予“遼寧省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