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構建

理論構建

理論構建泛指提出或建立理論體系的過程。從嚴格的意義上講,科學理論是像數學理論那樣由公理、定理和推理構成及有內在邏輯聯繫的命題等級系統在這個系統中,所有的低層命題都可以依據嚴格的邏輯推理從高層命題中推演得到。有些社會科學家以“理論”這一名詞來表示不同的內容,如學說、流派、學科基本概念或思想史等等。科學意義上的理論構建,側重於通過經驗研究,以可驗證的方式對某類社會現象作出系統性的解釋。

拼音


lilun goujian
理論構建
theory construction

理論的形式


理論包括4個要素:概念、變數、陳述和形式。社會學理論以抽象的概念或變數指稱社會事實。概念或變數之間的聯結構成理論陳述,說明事件之間相互聯繫的方式或因果順序依據理論陳述的不同方式,可將理論區分為 4種基本形式。

思辨理論


側重探討抽象的哲學問題,如社會的本性是什麼?人類社會活動的基本性質是什麼?社會學理論的對象和目標是什麼?它常常對社會思想家的哲學思想和理論框架進行分析和綜合,構造出新的理論體系或框架。

分類理論


目的是建立社會的類型學,如社會行動類型、文化類型、權威類型等等,然後利用這些基本概念將社會分解,以便把所有社會現象和事物都歸入一定的分類中,它試圖通過發展一個緊密相聯的類別體系對社會作出系統的解釋。

命題形式理論


特點是建立有內在邏輯聯繫的命題等級系統。它可以分為公理理論、中層理論和經驗概括 3種類型。公理理論試圖象數學理論那樣通過嚴密的邏輯演繹,從公理中推演出一層層的理論陳述(定理),最下層的命題可對經驗事實作出直接解釋。公理理論要求對概念和變數加以精確定義,並嚴格控制理論體系之外的所有可能產生的變數,這在社會學中是很難做到的,因此在理論的構建中很少採用。運用較廣的命題理論是形式理論,它的目的是先建立高度抽象的理論命題,然後通過不太嚴格的邏輯演繹和經驗演繹推導出某些經驗命題。形式理論常常要附加一些假定和條件語句,以便有效地解釋某一範圍或某一層面的社會現象,所以又稱中層理論。經驗概括是從現實社會的大量具體事件中概括出的一系列經驗命題,它們的抽象程度較低,與經驗對象的聯繫較緊密,嚴格說來還不是理論。

理論模型


模型以圖表的方式陳述社會現象之間的聯繫和相互作用。它是一個不完善的理論,是用來構造和評價理論的工具。它的種類很多,例如,美國社會學家J.H.特納把模型分為抽象的分析模型和通過經驗命題發展的因果模型兩大類。分析模型通常說明人類社會較抽象、較普遍的性質和過程,因果模型則能較清晰地描述具體事件的因果關係。
理論的 4種基本形式在構建社會學理論體系中都有一定的作用,但只有命題形式理論稱得上是科學意義上可檢驗的、具有較高的邏輯性和抽象性的理論。

方式


科學理論的構建依賴於邏輯、理性和經驗研究。科學所使用的邏輯體系分為演繹邏輯和歸納邏輯。這兩種方式都可用來構建理論。

步驟


①確定理論的基本主題內容和範圍,明確理論要解釋什麼現象。例如,建立一種社會結構理論,首先要對社會結構作出明確定義,並說明它是解釋普遍的宏觀結構還是個人交往層次上的微觀結構,是各種社會形態的社會結構還是特定社會制度中的社會結構?②了解與主題有關的經驗知識。通過探索性研究或對以往經驗研究的考察,掌握現有的各種經驗概括。③提出新的中心概念來組織理論命題。這一中心概念稱為理論構建的“運算符”。中心概念的提出要運用創造性的洞察力和思辨方法。④對中心概念和其他基本概念作出明晰、具體的操作定義,即用變數和指標來表述概念的內涵。⑤建立命題演繹系統。明確闡述一些作為公理的假定,並推導出一系列定理,最後結合各種經驗命題,發展一套抽象層次不同的命題等級系統。⑥用經驗資料檢驗理論。主要方法是從理論命題嚴格推演出假設,然後根據假設來搜集新的經驗資料,檢驗理論。美國社會學家H.M.布萊洛克在《理論構建》一書中提出一種構建複雜的演繹理論的方法,主張將文字陳述的因果命題與線性方程組結合起來,建立數學形式的抽象理論。主要步驟是:首先將文字命題轉化為變數圖式的因果模型,列出多因一果的圖式(稱為輻合式結構)和一因多果的圖式(稱為輻射式結構),並將這兩種圖式聯結起來;第二步建立各種變數的線性方程組和塊組遞歸系統或非遞歸系統,最後運用統計分析技術鑒定各種變數的作用,以檢驗模型的效度。通過對變數的合併、刪減,從抽象層次較低的經驗概括和因果模型發展為抽象理論。

建立歸納理論


建立歸納理論則是從經驗觀察開始,構建過程不是從抽象的理論出發,一般經由下述步驟:①不做理論假設而直接進入實地研究階段;②描述實際發生的現象和事實,用一系列經驗命題的方式加以陳述;③在大量觀察的基礎上找出最有概括性的命題,由此提出具有普遍意義的模式。演繹理論與歸納理論沒有嚴格的界限,它們都需要在經驗概括的基礎上通過思辨、洞察或直覺創造出新的抽象理論。在社會學基礎理論研究中,運用演繹邏輯主要目的是檢驗現有的理論,運用歸納邏輯則旨在發現各種經驗規律,用以構建新的理論。前者稱為理論檢驗研究,後者稱為理論構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