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慶育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朱慶育,男,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民商法專業,現任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時間 | 院校 | 專業 | 學位 |
1990.09-1994.07 | 中國政法大學 | 經濟 | 本科 |
1996.09-2002.07 | 中國政法大學 | 民商法 | 博士 |
2002.02-2014.07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民法研究所(歷任副教授、教授)。
2014.07-2018.06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
2018.06-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2008.03-2009.04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國際私法與外國私法研究所(訪問學者)。
2009年起任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理事。
2011年受聘為中歐法學院法哲學與交叉法學研究所兼職研究員。
2014年受聘為華東政法大學兼職教授。
論文
(一)“孫子女、外孫子女能否成為法定順序繼承人”,載《江西法學》1993年第6期。
(二)“是一種方法、僅僅是一種方法”,載《讀書》1999年第2期。
(三)“罪犯?犯罪嫌疑人?自由?語言”,載《讀書》2000年第1期。
(六)“多元格局下的法學——管窺2000年十種法學著作”,載《法制日報》2001年1月7日。
(七)“破產制度之功能與破產程序啟動方式——嘗試一種功能學派的視角”,載《政法評論·2001年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九)“權利的非倫理化:客觀權利理論及其在中國的命運”,載《比較法研究》2001年第3期。
(十二)“私法推理的典型思維:從司法三段論到意思表示解釋理論”,載《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第5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十三)“意思表示解釋:通過遊戲而實現”,載《清華法學·第1卷第1期》,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十四)“法律與修辭學”(作者Chaim Perelman),載《法律方法·第2卷》,山東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十五)“法律行為概念疏正”,載《中外法學》2008年第3期。
(十六)“私法自治與民法規範”,載《中外法學》2012年第3期。
(一)《意思表示解釋理論——精神科學視域中的私法推理理論》,中國政法大學2004年版。
(二)《民法總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
時間 | 獎項全稱 | 具體獎項 | 獲獎作品 | 頒獎機構 |
2010年 | 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教師特別獎 | |||
2011年 | 第四屆中國政法大學“最受本科生歡迎的十位教師” | |||
2013年 | 優秀教師獎 | |||
2013年 | 第五屆中國政法大學“最受本科生歡迎的十位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