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水縣

甲水縣

隋書·地理志上黨郡:銅踶,“後魏改涅縣為陽城,開皇十八年改為甲水,大業初省入。

基本簡介


隋開皇十八年(598)時改陽城為甲水縣,大業初年(605-617)撤銷,唐武德三年(620)恢復,六年廢。故治在今山西武鄉縣西北22.5公里處濁漳北支旁的故城鎮。《隋書·地理志》上黨郡:銅踶,“後魏改涅縣為陽城,開皇十八年改為甲水,大業初省入。” 《舊唐書·地理志》潞州:銅踶,“武德三年分置甲水縣……六(九)年省甲水縣。”《太平寰宇記威勝軍銅踶:“故甲水城,隋開皇十八年置甲水縣,故城在今縣北七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