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業年限
學生需要在學校學習的期限
修業年限指學生需要在學校學習的期限,學歷教育的修業年限由學校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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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專科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二至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四至五年,碩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三至四年。非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的修業年限應當適當延長。”以在職人員的繼續教育為主的網路高等學歷教育,其修業年限不得少於同層次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並應適當延長。
修業年限指學生需要在學校學習的期限,學歷教育的修業年限由學校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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