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卡

一種輔助性貨幣

預付卡,是指發卡機構以盈利為目的,通過特定載體和形式發行的,可在特定機構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憑證。按是否記載持卡人身份信息分為記名預付卡和不記名預付卡;按信息載體不同分為磁條卡、晶元(IC)卡。

基本介紹


債權觀點

預付卡指構,商業服務業領域債權憑證,具購券消費卡,持卡(券)消費構享債權。

卡種歸屬

儲值卡卡銀根據持卡求資轉卡儲存,交易卡扣款預付錢包式借卡。論哪觀,較預付卡際輔助貨幣。
、業,:移、聯,卡預付卡;
2、銀聯與交通銀行發行的太平洋世博非接觸晶元預付卡;
3、商家:商場、超市、餐飲、娛樂、美容、理髮等各個行業;
4、第三方發卡機構:與眾多商家簽訂協議,布放受理POS終端,發行一張跨行業消費的預付卡,可到眾多聯盟商戶刷卡消費;
5、其它
全球通卡是移動的記名卡,這種卡是先使用后交費的。當然,全球通也是可以充值的!哪個月充值也就抵哪個月話費!不能抵欠費!CDMA是電信的卡。

發行流程

主要由第三方發卡機構發行,它是一個新興行業、暴利行業,發卡量動輒數億、數十億元,毛利率在10%以上,假如您想成為第三方發卡機構需要解決以下幾個問題:1、當地稅務政策;2、清算系統,最好是准銀行准金融級系統,假如是某某軟體公司的系統,你將造成數百萬的損失;3、受理終端:POS機具,一般國內二線廠商的水份很大,好的廠商需要專業人士去洽談;4、簽約商戶,特別是當地大型商場、超市的合作;5、卡銷售:必須在當地有很強的社會背景;6、一個專業的團隊,或者專業的顧問。

分類


商業預付卡按使用範圍不同可劃分為單用途預付卡和多用途預付卡。

單用途

單用途預付卡是由發卡機構發行的,只在本企業或同一品牌連鎖商業企業購買商品或服務用的一種預付卡。包含規模發卡,集團發卡和品牌發卡。
案例:如蘇寧卡、沃爾瑪卡、家樂福卡、百盛卡、美容卡等,只能在發卡企業內部使用。
單用途預付卡由商務部監管,發卡企業應在開展單用途卡業務之日起30日內向各級商務部備案,購買者可以登錄網站查詢發卡機構是否備案,指導法規《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

多用途

多用途預付卡是由發卡機構發行,可以發行機構之外的企業或商戶購買商品或服務用的一種預付卡,可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使用。
案例:商通卡、福卡、新生易卡、歡付通卡、連心卡等,可在商場、便利店、餐館等多個簽約客戶處使用
多用途預付卡由中國人民銀行監管,發卡企業需支付業務許可證,中國人民銀行共發放四批支付業務許可證。指導法規為《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

營銷市場


一種新的交易方式已在海外出現,這就是用預付卡購物。
預付卡實際上是一種輔助性貨幣,其英文譯名為 Paid Card,故在台灣簡稱為 P卡。這種卡通常是印有精美圖案的塑膠薄卡,所以又被稱為塑膠貨幣。
預付卡的使用過程是:消費者在某一系統範圍內的商店預交限定數額的現金,得到此卡,在這些商店裡即可不用現金僅憑藉此卡在預付金額內一次或多次直接購物。

使用概況

預付卡購物是繼信用卡之後出現的交易形式。現時使用最普遍的是日本。日本從1983年開始發行預付卡,到1989年底,已發行10億9千餘萬張,其中發行量較大的是電信和運輸業。擁有4300多家便利商店的日本7一ELEVEN連鎖店,1989年在系統內推出預付卡,獲得成功。
預付卡在1992年進入台灣。1992年1月,台灣圈內的某便利商店開始第一階段預付卡嘗試發行,僅限於公司範圍內員工。發行的第二階段於同年10月進行,發行擴至16家便利商店。所發預付卡面值為500元(新台幣,以下同)。預付卡日使用量達32張,每位持卡者月消費額比用卡前平均高出23%,其導入速度之快,營業額升幅之高都很令人驚訝。處在激烈競爭中的便利商店甚至將預付卡視為擺脫困境的靈丹妙藥。

商家有利可圖

推行使用預付卡,對兩界來說主要有以下好處。
其一是增大了安全性。使用預付卡后商家不經手現金,大量減少了現金的流動,既可避免收假鈔的損失,又可減少盜劫等兇險。
其二是盈利增多。使用預付卡時商家預收現金,錢款拖欠大量減少,可靈活運用的資金增多,益於展開經營,同時,利用時間差可以獲得很多利息。消費者用預付卡購物時,卡上數字減少不像現金出手那樣心痛,消費者節制力降低,可使銷售增長。
其三是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使用預付卡,現金收匯、賬目收支大量減少,既可提高效率,又可減少人工和設備的費用。
其四是能穩定客源。消費者在某系統的商店預付現金而得到預付卡后,便會在一定時間內與其他系統的商店“斷交”,成為該系統商店的穩定客戶。
其五是能完善企業形象有利於長遠發展。便利商店難與巨型商廈競爭,但通過預討卡可提供更便捷的服務,預付卡這一科技產物又會賦予企業以先進的形象,能有力吸引年輕一代消費者,增強競爭力。

消費者也有其

使用預付卡對消費者來說也有不少好處,表現在:
其一是安全。帶上一張薄薄的預付卡,可不帶或少帶許多現金,減少失竊和遭劫之險。
其二是方便。用預付卡購物易於攜帶,購物后能顯示餘額,不會落得滿口袋零錢,用起來很方便。
其三是易於計劃。孩子用錢不給不行,給現金又怕孩子亂花,有了預付卡,小孩零用錢可按預算使用,家長放心。
其四是能滿足新潮需求。預付卡能映襯人的經濟地位,滿足學生或其他年青人追求時髦的心理。
其五是有收藏的價值。預付卡設計製作精美,又限量或成套發售,是有價值的收藏品。

前景展望

預付卡購物當然不是完美無缺,現時還存在不足之處。一是消費者使用受限制。一種預付卡只能在發卡的同一系統內的商店使用,無法在更多的商店使用,更無法在多種行業中使用。二是商家投資回本難度大。商店須配備讀卡機(台灣現時每台約8萬多元新台幣),加之使用和維修費用,支出不小,對營業利潤率較低的便利商店來說,回本並不太容易。這兩個問題,對預付卡的進一步推行自然是有阻礙作用的。不過這些並不是不可克服的,比如:爭取擴大商業界聯合,使預付卡能在更多的便利商店、超級市場、快餐店中同時使用,克服現有局限,即可增大對消費者的吸引力,從而使經營效益進一步提高。
世界著名未來學家阿爾文·托夫勒認為,二十一世紀金錢的前鋒是塑膠貨幣。預付卡便是塑膠貨幣的一種。預付卡在經濟發達的日本已大量應用,並且已順利進入台灣。從實際使用效果來看,無論對商家還是消費者,預付卡都是利多弊少的。隨著商家的努力和消費觀念的改變,預付卡是能夠進一步發展的。預付卡購物是發展中的新事物。無疑是值得我國內地商業界加以關注、研究和利用的。

盈利模式


鎖定消費:預付卡作為一種營銷工具,對於鎖定消費意義十分明顯,持卡者只能在發卡機構指定的企業或商戶消費
沉澱資金:發卡機構除去需存管的資金,剩下部分可用於主營業務投入
殘值收益:部分禮品卡不能完全使用完,約有1%-4%殘值收益
交易傭金:發卡機構可以在其他商戶使用預付卡時按行業收取不同比例手續費
其他增值服務:如折扣、通用積分等服務獲取的中間利潤

最新動態


預付卡行業仍處於探底企穩過程之中
峰會上發布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行業報告(2016)》顯示:2015年零售業預付卡銷售規模為7,370.21 億元,同比下降5.39%,行業仍處於探底過程之中。預付卡消費規模約為7,328.81億元,同比下降8.49%。
預付卡個人市場大有起色
2015年,是預付卡個人市場實現爆髮式增長的一年。這一年中包括貨架式禮品卡、虛擬卡規模實現了爆髮式增長。據統計,2015年貨架式陳列銷售的個人預付卡在一線、二線及三線城市均取得良好增長。其中一線城市貨架式禮品卡售卡規模增長80.69%,二線城市貨架式禮品卡規模增長100.82%,三線及以下貨架式禮品卡規模增長192.61%。
移動端卡券應用使得預付卡在營銷方面初露頭角
傳統實體零售企業的會員政策在執行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問題,從而影響會員的到店和消費體驗,而預付卡的虛擬化或可豐富發卡企業對會員的營銷手段,這種具有預付式現金價值的營銷工具屬性已經在部分發卡企業的營銷工作中取得較好的效果。據初步測算2015年虛擬卡銷售規模比2014年同比增長965.21%,虛擬卡銷售賬戶數比2014年同期增長268.4%。
這一功能的實現,有助於擴大發卡企業營銷客戶的基礎,實現對新客戶的引流,進而為結合消費者行為制定分層營銷策略提供幫助。
預付卡的營銷大戰愈加劇烈
隨著商業競爭程度的進一步加劇,越來越多的發卡企業考慮加強預付卡營銷力度,並從組織架構層面進行規劃和梳理,或營銷策略屬地化,或縮減審批流程為預付卡的營銷提供保障。從營銷本身來說,發卡企業結合各種營銷手段(如搖一搖、紅包、分享、會員返利)層面營銷和推廣預付卡;從渠道合作方面實體店與電商的合作方式拓展了預付卡的銷售渠道和範圍。
發卡企業構建基於預付卡為基礎的支付體系
發卡企業除了在重新構建其商品的經營能力、客戶的經營能力以及供應鏈的經營能力,在此過程中基於預付卡支付體系成為打造核心競爭力的重要一環,預付卡成為其經營的引流入口,結合流量導入平台、移動端、促銷平台的各種資源投入,將客戶引進來,留下來,進而通過各種服務手段將顧客變為自己的忠實客戶。
預付卡的賬戶安全問題凸顯
隨著電子支付產業規模的進一步發展,預付卡因不記名或客戶關注度不夠,還有部分發卡企業在預付卡賬戶安全管理方面有漏洞而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不法分子非法入侵賬戶轉移資金的案件時有發生,預付卡的賬戶安全問題凸顯。
據不完全統計,僅2015年國內幾個知名電商平台的賬戶支付體系就因賬戶安全問題被媒體爆出。預付卡的虛擬化離不開對賬戶安全的保障,建立預付卡網際網路交易方式的安全機制需要廣泛關注和重視,並通過切實可行的舉措進行杜絕和防範。
《江蘇省預付卡管理辦法》將於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預付卡消費要設置15天“冷靜期”,消費者有權自付款之日起15日內無理由要求退款,旨在破解預付卡管理難題。
2021年5月,第一批非銀行支付機構牌照續展結果出爐,多家支付機構被“退群”九成涉預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