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程執恭檢校右僕射制

除程執恭檢校右僕射制

《除程執恭檢校右僕射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除程執恭檢校右僕射制
門下:臣之節極乎忠功,君之柄先乎爵賞。欲忠者之克懋也,故爵有加等;欲功者之速勸也,故賞不逾時。古先哲王,實用茲道。今我命爾,因其舊章。橫海軍節度支度營田滄景等州觀察處寘等使起複冠軍大將軍左金吾衛大將軍員外寘同正員檢校兵部尚書使持節滄州諸軍事兼滄州刺史御史大夫上柱國邢國公程執恭,業傳將略,名在勳籍,蘊天爵以修己,忠孝兩全,竭臣節而事君,夷險一致,紀綱我列郡,節制我成師,動揚休聲,靜著茂實。自合符徵旅,奔命出疆,暴露歷於三時,供億出於二郡,整眾而身作師律,伐謀而心為戰鋒,服金革而無辭,當矢石而有勇。雨晦識雞鳴之信,風高見隼擊之威,遠略既申,茂勳方集。朕以恆陽之眾,蠢爾無知,毆彼生人,致之死地,每一念至,惻然久之。與其傷和而濟功,曷若含垢而修德,既罷師旅,爰圖勤勞,效且居多,賞宜從重。俾自夏官之長,特升右揆之崇,獎忠勸功,於是乎在。承我休命,爾其欽哉!可檢校尚書右僕射,餘並如故。主者施行。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后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后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