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錦

革命烈士

謝文錦(1894-1927),又名文近,字炯霞,浙江永嘉人。192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赴蘇俄學習。1924年回鄉創建浙南地區最早的黨組織——中共溫州獨立支部,后歷任中共上海區委委員、南京地委書記等職。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前夕,在南京慘遭國民黨反動派殺害。

人物生平


早期經歷

1894年,謝文錦出生於浙江省永嘉縣潘坑村的一戶農民家庭。7歲時,父母將他送到岩頭(縣裡較大的一個集鎮)姑父家裡,在岩頭普安寺私塾里念書。塾師鄭紀恆很喜歡謝文錦,後來將他帶到自己創辦的廣化高小繼續讀書。
1911年,謝文錦來到溫州(當時的永嘉縣城),考入省立第十中學(溫州中學)就讀。但進校不久,他和楠溪山鄉來的其他農家子弟,就受到幾個學霸豪紳的歧視和欺凌。謝文錦氣憤不已,據理駁斥對方的謬論,結果卻被校方以“思想激進”的罪名開除出校。當時,他的同鄉胡公冕在杭州省立第一師範(現杭州高級中學)任教,謝文錦就來到杭州,經過插班考試,進入該校學習。
1917年,謝文錦從第一師範畢業后回到家鄉,主辦岩頭高小(後為永嘉縣岩頭中心小學)。他聘請進步教師,選用進步課本,熱心教育培養學生,並且同鄉間惡勢力進行堅決的鬥爭。同時,經常用在杭州、上海的師長和學友聯繫,閱讀進步書刊,並在師生中宣傳革命思想。後來成為著名革命烈士的金貫真、李得釗等,都是他主辦的岩頭高小的學生。
1919年,謝文錦離鄉返滬,在上海參加了五四運動,並在陳獨秀主持的《新青年》雜誌社工作。

革命生涯

1920年,謝文錦加入社會主義青年團。192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夏天,他到莫斯科東方勞動者共產主義大學(簡稱東大)學習。
1923年,謝文錦隨同蘇聯顧問鮑羅廷回到中國,擔任中共中央秘書。他作為翻譯和黨中央工作人員,在廣州幫助孫中山先生改組國民黨,為實現第一次國共合作做出了貢獻。
1924年秋天,謝文錦受命回鄉,宣傳革命,發展黨團員,組建了浙南地區最早的黨組織——中共溫州獨立支部。他在永嘉城區(現溫州市區)和楠溪(現永嘉縣的岩頭、岩坦等區),通過訪親會友、邀請座談及大會演講等形式,向工人、農民和知識青年進行革命宣傳。1924年冬至1925年春,謝文錦在溫州親自介紹了30多人加入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青年團。
中共溫州獨立支部建立后,直屬黨中央領導,后屬上海(江浙)區委領導。謝文錦被調到上海從事工運工作后,仍然經常關心、指導“溫獨支”工作的開展。他還通過輪船茶房,經常從上海給“溫獨支”成員鄭惻塵、金貫真、李得釗等送文件和革命書刊。
1925年,上海發生了“五卅慘案”。當時謝文錦擔任上海總工會總務科副主任,他和李立三、劉少奇等一起,發動和組織工人群眾,進行罷工和示威遊行,在群眾大會上他經常發表演說。9月,謝文錦成為上海總工會中共黨團成員之一。
1926年4月,謝文錦擔任中共上海區委委員,在這前後他還擔任過曹家渡和楊樹浦兩個部(即區)的部委書記。7月,調任中共南京地委書記。謝文錦在上海、南京、江蘇、浙江進行了大量革命工作,還參加了上海工人三次武裝起義的組織領導工作。
1927年2月9日,上海區委全體會議討論江浙區第一次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決定組織政治問題、工人問題、提案審查問題等委員會,並由謝文錦、華林、張佐臣、羅亦農四人組成提案審查問題委員會,以謝文錦為主任。謝還是其他兩個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之一。會上提出中共上海區委的改選名單,謝文錦仍被題名為13位正式委員的候選人之一。16日,上海區委舉行改選后的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委員們進行分工,決定鎮江地方的黨組織劃歸以謝文錦為書記的南京地委領導。
1927年4月11日凌晨2時,南京市公安局偵緝隊隊長趙虎臣帶隊抓捕了謝文錦等10人。在獄中,國民黨反動派對他們使用了極其殘酷的刑罰,但謝文錦等寧死不屈,最後,蔣介石密令趙虎臣等下手殺害。謝文錦和他的同志們,有的被殺死後裝入麻袋,有的被先裝入盛有石灰的麻袋,再被刺刀戳死。烈士們的遺體被運到南京通濟門外九龍橋上,投進了秦淮河。

緬懷英烈


1956年謝文錦被追認為烈士。1992年,永嘉縣縣委、永嘉縣縣政府在潘坑村建造了謝文錦烈士紀念碑。
建國后,謝文錦烈士的遺像和遺作,陳列在南京雨花台革命烈士紀念館。詩人肖三在回憶文章里沉痛地寫道:“他的屍體和英靈流進了滔滔的大海,他的英勇獻身精神以及他在東大和我的友誼,將永遠珍藏在我的記憶里!”
在烈士家鄉永嘉潘坑村,有謝文錦烈士紀念碑。碑高5.5米,寬1.05米,碑體正面是原國防部長張愛萍寫的“謝文錦烈士永垂不朽”九個大字,碑頂是紅五星。碑體正面下方刻有烈士生平簡介。

作品


《光明贊》中文版,是流傳很廣、為蘇聯勞動人民熟悉和熱愛的歌曲,同時也是列寧愛唱的歌曲之一。這一支激昂、雄壯的進行曲,充滿了戰鬥力,兩人認為應當譯成中文。
《列寧與農民》:1925年4月,該文章發表於《新青年》雜誌紀念列寧專號上,后被毛澤東主持的第六期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選為教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