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我行其野
出自《詩經》
《小雅·我行其野》是中國古代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的一首詩。
這是一首棄婦詩,寫一個遠嫁的女子被丈夫拋棄的悲憤心情。全詩三章,每章六句。前兩章詩描寫棄婦因締結婚姻之故,才同那位男子同居一室,由於對方不願養活自己,便決絕地準備返回故鄉去。第三章以葍菜起興,表明棄婦對婚姻的失望,並一針見血地揭露了男子喜新厭舊的嘴臉。此詩融情於景,情景交織,象徵、暗示手法的運用,是它的一個突出特點。
小雅·我行其野
我行其野,蔽芾其樗。昏姻之故,言就爾居。爾不我畜,復我邦家。
我行其野,言采其蓫。昏姻之故,言就爾宿。爾不我畜,言歸斯復。
我行其野,言采其葍。不思舊姻,求爾新特。成不以富,亦祗以異。
⑴蔽芾(fèi):樹葉初生的樣子。樗(chū):臭椿樹,不材之木,喻所託非人。
⑵昏姻:即婚姻。
⑶言:語助詞,無實義。就:從。
⑷畜(xù):養活。一說是愛的意思。
⑸邦家:故鄉。
⑹蓫(chú):草名,俗名羊蹄菜,似蘿蔔,性滑,多食使人腹瀉。
⑺宿(sù):居住。
⑻言歸斯復:言、斯,都是句中語助詞。歸、復,即歸回。
⑼葍(fú):多年生蔓草,花相連,根白色,可蒸食,飢荒之年,可以御飢。
⑽新特:新配偶。特,匹。
⑾成:借為“誠”,的確。
⑿祗(zhǐ):只,恰恰。異:異心。
走在郊野荒涼路,路旁椿樹枝葉疏。只因婚姻的緣故,我才與你同居住。你不好好善待我,只有回到我故土。
走在郊野荒涼路,採摘蓫葉多辛苦。只因婚姻的緣故,才到你家同住宿。你不好好善待我,只有回歸我家族。
走在郊野荒涼路,采那葍草聊果腹。你全不思往日情,追求新歡太可惡。不是她家比我富,是你變心的緣故。
中國古代男尊女卑的倫理傳統,導致了在家庭和婚姻中女子的被動地位,因而也造就了中國古代文學史上一個突出的文學母題——棄婦文學。《小雅·我行其野》就是寫一個遠嫁他鄉的女子訴說她被丈夫遺棄之後的悲憤和痛傷。對於此詩,古經學家的意見比較一致,毛詩序曰:“《我行其野》,刺宣王也。男女失道,以求外昏(婚),棄其舊姻而相怨。”孔疏引王肅云:“行遇惡木,言己適人遇惡人也。”鄭玄箋:“刺其不正嫁娶之數而有荒政多淫昏之俗。”朱熹《詩集傳》長篇大論曰:“王氏曰,先王躬行仁義、以道民厚矣。猶以為未也。又建官置師、以孝友睦姻任恤六行敎民。為其有父母也、故教以孝。為其有兄弟也、故教以友。為其有同姓也、故教以睦。為其有異姓也、故教以姻。為鄰里鄉黨相保相愛也、故教以任。相周相救也、故教以恤。以為徒教之或不率也。故使官師以時書其德行而勸之,以為徒勸之或不率也。於是乎有不孝不睦不姻不弟不任不恤之刑焉。方是時也,安有如此詩所刺之民乎。”方玉潤《詩經原始》序此詩為“刺睦姻之政不講也”。近人高亨以為此詩是入贅女婿的怨詩。從通篇詩意上來看,此詩是婚姻中一方怨婚姻不美,配偶淫婚換新人,舊人憤而別去之詩。根據朱熹“民適異國,依其婚姻而不見收恤,故作此詩”(《詩集傳》)的說法,此詩很可能是周代大族女子的離婚之詩。
《小雅·我行其野》作為一首棄婦詩,和《衛風·氓》等其他同題材作品的大力渲染被棄前的生活場景所不同的是,其作者更多地表現棄婦目前,即此時此刻的情緒。作品開頭,作者便把自己情感悲劇的抒寫安排在一個似乎暗合其孤獨凄涼境況的,生長著樗樹和蓫草、葍草的岑寂原野上,以此點明以下所抒寫的,只是在抒情主人公經歷了被遺棄之變故的打擊后,離開傷她心的人,在歸家途中的心理活動。
此詩三章,每章前二句,都是同一個畫面的重複或再現。它描繪出一個人在點綴著幾棵樗樹的原野上獨行的情景。“我行其野,蔽芾其樗”從比例和透視關係上講,無邊的原野、凝滯不動的樹草(蓫、葍)和渺小無助而又孤獨的行人(作者),給讀者的是一種自然界的宏大與人類的渺小、原野的寂靜和人心的焦慮的對立感。原野因人之渺小而愈顯其大、愈顯其寧靜安謐,人因原野之宏大而愈顯其小、愈顯其躁動不安。抒情主人公被命運拋棄進而抗爭無力的悲劇在這裡被放大或具體化了。同時,印象的疊加,也引起人們對隱藏於畫面背後之故事的強烈探究欲。
每章后四句,則是對上述畫面之深層含義的具體闡釋:因婚姻而與你聚首,但“爾不我畜”,我只能獨行於這歸里的曠野上。這個闡釋在全詩三章的反覆詠唱中,隨著人物情緒的波動有被深化的趨勢。一、二章里,她彷彿還只是故作輕鬆的念叨:“爾不我畜,復我邦家。”“爾不我畜,言歸斯復。”試圖把痛苦深埋在心底,強自寬解。但到第三章,她情感的火山終於爆發了,這難以平復的傷痛和無人可訴的委屈,和著苦澀的淚水,在這樣一個愛恨交織的時刻,以這樣一種愛恨難分的心理,流淌著怨恨:“不思舊姻,求爾新特。成不以富,亦祗以異。”至此,全詩也在這情緒發展的高潮戛然而止,留給讀者的,只有無限的同情、惆悵和遺憾。
這首詩的另外一個突出特點是採用了象徵、暗示的手法。用行遇“樗”“蓫”“葍”等惡木劣菜象徵自己嫁給惡人,並以之起興,暗示自己為人所棄的痛苦心情,融情於景,情景交織。
宋代朱熹《詩集傳》:“賦也。民適異國,依其婚姻而不見收恤,故作此詩,言:我行於野中,依惡木以自蔽,於是思婚姻之故,而就爾居,而爾不我畜也,則將復我之邦家矣。”(第三章)“言爾之不思舊姻,而求新匹也。雖實不以彼之富而厭我之貧,亦祇以其新而異於故耳。此詩人責人忠厚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