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人民政府
六盤水市人民政府
徠六盤水市人民政府位於中國貴州西部,1978年經國務院批准正式建市,是以能源原材料為主要產業的重工業城市。
六盤水市位於中國貴州西部,1978年經國務院批准正式建市,是以能源原材料為主要產業的重工業城市。全市國土總面積9965平方公里,轄六枝特區、盤縣、水城縣和鐘山區4個縣級行政區,103個鄉、鎮、辦事處,總人口320萬。城市建成區50多平方公里,市區人口約60萬。
六盤水所轄地域春秋時期為牂牁國地;戰國時期為夜郎國地;秦統一中國后,屬馬郡漢陽縣地;漢代分屬牂牁郡夜郎縣、宛溫縣、平夷縣、犍為郡漢陽縣、鄢縣;三國時分屬“南中”的牂牁郡平夷縣、興古郡宛溫縣,魏仍分屬平夷縣、宛溫縣;晉為平夷縣、宛溫縣地;隋為爨氏所有,未入職方;唐隸湯望州、盤州;宋為羅殿國、羅氏鬼國、於矢部地;元分屬普安路、普定路、八番順元宣慰司;明分屬普安府(州、衛)、西堡長官司、貴州(水西)宣慰司;清置水城廳、普安州(廳)、郎岱廳;民國時期置水城縣、盤縣、郎岱縣。解放初期,建制未變。
1949年12月,今市境全部解放。
1964年,根據中共中央工作會議精神,國家計委和煤炭工業部經過調查對比,決定在貴州西部煤藏豐富的六枝、盤縣、水城三縣境內建立煤炭基地,六盤水這個組合性的專名由此而得。接著六枝、盤縣、水城三個礦區(后改特區)作為煤炭基地相繼成立。
1966年,中央批准成立六盤水地區工業建設指揮部。
1967年10月,六盤水地區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成立,六盤水開始成為一個政區,下轄三個特區。
1970年12月分隸安順地區、興義地區、畢節地區的郎岱縣、盤縣、水城縣分別與六枝、盤縣、水城三個特區合併,合併后仍稱特區,隸屬六盤水地區。
1978年12月,地區改為省轄市,市革命委員會駐水城特區。
1987年12月,國務院批准撤消水城特區,分設鐘山區、水城縣。市人民政府駐鐘山區。
1999年2月,國務院批准撤銷盤縣特區,設立盤縣,以原盤縣特區行政區域為盤縣行政區域。縣人民政府駐紅果鎮。
六盤水市新聞出版局
六盤水市金融辦
六盤水市發展改革委
六盤水市教育局
六盤水市科技局
六盤水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六盤水市民宗委
六盤水市公安局
六盤水市民政局
六盤水市司法局
六盤水市財政局
六盤水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六盤水市自然資源局
六盤水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六盤水市交通運輸局
六盤水市水務局
六盤水市農業農村局
六盤水市商務局
六盤水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六盤水市衛生健康局
六盤水市退役軍人局
六盤水市應急局
六盤水市審計局
六盤水市市場監管局
六盤水市能源局
六盤水市體育局
六盤水市統計局
六盤水市醫保局
六盤水市人防辦
六盤水市城市綜合執法局
六盤水市林業局
六盤徠水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地 名 | 駐地 | 人口(萬人) | 面積(平方千米) | 行政區劃代碼 | 區號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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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盤水市 | 鐘山區 | 323 | 9914 | 520200 | 0858 | 553400 |
鐘山區 | 鳳凰街道 | 50 | 487 | 520201 | 0858 | 553000 |
盤州市 | 亦資街道 | 119 | 4057 | 520281 | 0858 | 561601 |
水城縣 | 雙水街道 | 84 | 3578 | 520221 | 0858 | 553000 |
六枝特區 | 九龍街道 | 70 | 1792 | 520203 | 0858 | 553400 |
(一)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抓好政策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二)負責市人民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三)承辦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門和市委、市人大常委會交給市人民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
(四)處理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報送市人民政府的文電;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
(五)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建議,報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根據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七)負責辦理市以上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並督促檢查議案、建議及提案的落實情況。
(八)負責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規劃、協調、監督和服務,審查修改或起草規範性文件、行政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國家行政賠償等事項。
(九)負責全市國防教育規劃的具體實施,全面掌握國防教育情況,並適時進行檢查指導。
(十)負責協調全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及建設的有關事項;收集、整理、分析市重大項目的動態情況、政策信息、市場信息等事項。
(十一)督促檢查市人民政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十二)負責擬定全市應急管理規劃建議,指導、督促全市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負責協助市領導處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發事件;協助處理各縣、特區、區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接收、匯總、研判、報告突發事件有關信息,匯總、處理應急管理工作有關信息;負責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工作;指導、督促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十三)負責市人民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市人民政府有關對外接待和後勤保障工作。
(十五)辦理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4個內設機構和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國防教育辦公室、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外事僑務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