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琰,字子浩,魏瓘弟。以父恩授秘書省正字,為吏強敏,名齊於瓘。嘗通判陳州,適歲飢,百姓相率強取人粟,坐死者甚眾,琰曰:“此迫於窮餓,豈得已者。”坐其首黥之。
歷知壽、潤、滁、安州。
壽州盜殺寺童子,有司執僧笞服,琰憫其非罪,命脫械縱去,一府爭以為不可,后數日得真盜。富人犯法當死而死獄中,琰曰:“是嘗欺匿異籍孤弱者財,所以自斃,覬不可窮治爾,其吏受賕而為之謀乎?”後有告者如琰所料。累官司農卿、知福州,徙廣州。以疾告,得知
江寧府。晚昏眊,縱私人亂法,日笞撲無罪吏卒。監司劾奏,召判刑部,乃致仕,進衛尉卿,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