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亹

葉亹

徠葉亹(生卒年月不詳),字世黽,號龜峰,明代福建詔安縣三都寶橋(深橋鎮上營村)人。世居福建

個人簡介


正德十六年(1521年)進士。嘉靖元年(1522年)授江西南城知縣,“介以持己,敬以蒞事,簡以出政,惠以裕民,清操廉正,著有賢聲”。

主要事迹


任滿升調時,南城百姓送徠行20餘里,並為其立“去思碑”。嘉靖五年(1526年),調都察院都事。嘉靖七年(1528年),轉任經歷。“閱章奏,詳刑辟,端厚慎勤,獻納惟允,掌院稱許,當道敬服。”時家鄉南詔屬漳浦,離縣城200里,道路崎嶇,山嶺險惡,盜賊出沒,弱肉強食,府縣逡巡不進,官司難於約束;胥吏舞文,遺害甚劇。先前葉亹曾為鄉民冤案親到漳州府申訴,雖得到解決,但深感要長遠解決地方問題,唯有南詔自行置縣。葉在京時,聞鄉民強烈要求設立縣治,即極力支持,並在京親撰《奏設縣治疏》寄回家鄉,指示呈報申請建縣的手續和程序。在以鄉民許仲遠名義呈報奏疏后,葉在朝廷尋訪達情、奔走進奏,終促成朝廷於嘉靖九年(1530年)批准析漳浦之二、三、四、五都置詔安縣。嘉靖十年(1531年),升任河南按察司簽事,除奸剔蠹,扶善植良,嚴明革弊,動中機宜,並對嚴重貪污舞弊繩之以法,所部肅然。嘉靖十三年(1533年),升任廣西布政司參議,亦有惠政。后以年老申請退休。著有《龜峰文集》、《龜峰手稿》。《閩書》、《漳州府志》、《詔安縣誌》、《南城縣誌》均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