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層次
測量層次
測量層次是指社會測量中由對測量對象數量化程度的高低決定的測量水平的劃分。
依數量化程度由低到高的順序,可將測量分為定類測量、定序測量、定距測量和定比測量 4個層次。這 4個層次上的測量尺度分別為定類尺度、定序尺度、定距尺度和定比尺度。這些尺度都具有完備性和互斥性。它的完備性和互斥性保證了研究範圍內的每一個測量對象都能被賦予一個測量值,且只賦予一個測量值
對測量對象類型的鑒別,是測量層次中最低的一種,也是其他各層測量的基礎。定類測量是以類別或數字標記來區別事物的不同情況。
對研究對象的特徵或屬性作次序的鑒別。如文化程度用大學、中學和小學來區分時就構成定序測量。定序測量只能區分次序而不能確定距離。如文化程度在定序層次只有高低之分,不能判定各文化程度之間的間隔大小。
對測量對象之間真實差距的鑒別。定距尺度除具有定類尺度和定序尺度的特徵外,其測量值之間的距離是有實際意義的。定距測量的量可以進行加減運算。
確立測量對象之間的比率。它是最高層次的測量,除具有定類測量、定序測量和定距測量的特徵外,還要求具有實在意義的真正零點。如可用定比尺度測量年齡,其真正零點就是剛出生的瞬間,因此可以說20歲是10歲的2倍;但溫度就不能進行定比測量,因為0℃並不是沒有溫度,溫度沒有真正的零點,所以不能說20℃是10℃的2倍,只能說20℃比10℃高10℃。定比尺度的數值可進行加減乘除4種數學運算,運算結果都有實在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