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完稅憑證

證明稅收完稅的文件

契稅完稅憑證是由負責徵收房產交易稅收的稅務部門向購房者開具的一種稅收完稅憑證,它代表著購房者已繳納過相應稅款。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契稅完稅憑證的用途更是不容忽視,二手房買賣、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貸款等等都少不了要用到契稅完稅憑證。

政策依據


對契稅納稅人完稅憑證的開具,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一)使用繳款書到銀行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徵收窗口的徵收人員通過契稅征管系統列印《專用稅收繳款書》,並加蓋“契稅徵收專用章”,交納稅人辦理繳稅手續,《專用稅收繳款書》通知聯由納稅人交國土、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權屬證書,第一聯由納稅人留存。
(二)使用現金或銀行卡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徵收窗口的徵收人員徵收稅款后,通過契稅征管系統列印出《契稅完稅證》,並將完稅證的納稅人收據聯、國土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聯共兩聯交納稅人。使用銀行卡繳納稅款的,應將銀行“簽購單”的“持卡人存根”一同交納稅人。
(三)不同契稅繳納方式(轉帳、現金、划卡、支票)完稅憑證的開具
轉帳:稅務機關開具五聯稅收繳款書,納稅人持繳款書到開戶銀行辦理繳款手續;
現金:稅務機關直接收取現金的,開具契稅專用完稅證,將完稅證第二、四聯交納稅人;
納稅人可持繳款書到徵收大廳銀行辦理繳款手續的,開具五聯稅收繳款書;
划卡:確認划卡交易成功(划卡、錄入稅額、納稅人錄入銀行卡密碼)的,使用POS機列印銀行三聯“簽購單”交納稅人簽字確認后,開具契稅專用完稅證,將完稅證第二、四聯及銀行簽購單“持卡人存根”聯交納稅人;
支票:收取支票時不得開具完稅憑證;確認資金到帳后,通知納稅人領取時開具契稅專用完稅證,將完稅證第二、四聯交納稅人。

證書管理


契稅完稅憑證可作差額徵稅扣除憑證
近期二手房交易活躍,到地稅局辦理過戶交易的人員增多。按照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如果原購房發票丟失,如何認定營業稅差額徵稅的依據呢?
丰台地稅局稅務人員解釋,關於差額徵稅扣除憑證的認定,根據市地方稅務局的相關文件規定,納稅人在向地方稅務部門申請差額繳納營業稅時,需提供購買房屋時取得的稅務部門監製的發票作為差額徵稅的扣除憑證。但如果因各種客觀原因未取得原購房發票,可以將原購房時的契稅完稅憑證作為差額徵收營業稅的抵扣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