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16條詞條名為王安國的結果 展開
王安國
首都師範大學教授
1957-1964年,在貴州大學藝術系理論作曲專業學習並本科畢業。1964-1978年,在遵義歌舞團擔任作曲、指揮。1979-1981,武漢音樂學院作曲技術理論研究生,獲首批學位。1982-1986,湖南師範大學任藝術系副主任、音樂系主任。1986-1993,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特約研究員。1993年起,首都師範大學任教;1994-1997年任音樂系主任。
主要社會兼職
徠現任:中國音樂家協會理事、理論委員會常務副主任;
北京市音樂家協會副主席;
中國音樂教育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及高師中心組負責人;
全國高師理論作曲學會會長;
全國教育科學規劃委員會議題學科評審組副組長;
2000年被選為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音樂學科審查委員;
2000年元月被聘為中央音樂學院音樂學研究所首屆專家委員會委員;
2000年3月被聘為中央音樂學院音樂學研究所專職研究員;
2000年5月被聘為廈門大學藝術學院兼職教授(任期五年);
2000年12月被聘為北京師範大學藝術系兼職教授;
2001年2月被聘為湖南師範大學音樂學院特聘教授,11月被聘為院長;
2001年3月被聘為浙江省教育學院客座教授;
2003年3月被聘為教育部藝術教育委員會委員;
曾任: 1985及1992年曾兩任湖南省音協副主席;
1988至1996年任湖南省文聯副主席;
1986至1990年任《人民音樂》編委;
1987至1994年任《中國當代音樂》編委、《中國音樂年鑒》創作專欄;
主持人
1989年任《中國音樂報》副主編。
學術成果
長期致力於作曲技術理論、中國當代音樂、音樂教育學的教學與研究。在國內外發表論文及評論一百多篇,計二百餘萬字。代表性專著有《現代和聲與中國作品研究》、《復調寫作及復調音樂分析》、《全國通用高中音樂教科書》等。
1986年以來為國家連續培養了十屆碩士研究生。
2000年受教育部體衛藝教司委託,主持修訂全國中小學音樂教學大綱。
2000年受北京市教委及人民音樂出版社委託,主編九年制義務教育中小學音樂教科書。
2000年3月受中央音樂學院音樂學研究所委託,主持承擔國家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重點科研項目:《國民素質教育中的音樂審美》
2000年3月受教育部委託,主持承擔“國家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項目——音樂課程國家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
1988年以來先後十次應邀赴美國、法國、韓國、日本、台灣、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聖丹尼音樂學院、聖皮埃爾音樂學院、英國皇家音樂學院、倫敦藝術大學、倫敦交響樂團、蘇格蘭BBC電台、香港大學、台北師範學院、台灣交響樂團、日本沖繩藝術大學等處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及講學。
1995年9月獲國家級優秀教師稱號(國家人事部、國家教委頒發),同年被評為北京市優秀教師(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教委)。1998年入選“北京市跨世紀優秀人才”。1988年獲全國權威核心期刊《中國音樂學》首屆“中青年優秀論文評獎”(55歲以下,全國範圍)唯一的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