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政府辦
麗水市政府辦
"(五)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工作
目錄
主要職責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受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公文,受市政府委託或交辦,組織有關協調工作,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三)根據市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市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四)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地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提出建議。
(五)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六)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市政府領導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
(七)負責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重大事故。
(八)負責全國、省、市人大和政協交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
(九)負責指導全市政務信息工作及行政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建設。
(十)負責市政府外事管理和協調工作。
(十一)負責市政府的行政複議受理和應訴,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和備案,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來賓接待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市政府駐外聯絡處、政府審批服務中心、機關車隊、行政首腦機關信息中心、後勤服務中心和“12345”便民電話值班室;指導麗水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工作,代管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辦理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