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琬巧對

東漢末大臣

黃琬簡介:黃琬(141~192),東漢末大臣。字子琰,江夏安陸(今湖北安陸北)人。早而辯惠,祖父瓊為司徒,琬以公孫拜童子郎,辭病不就,知名京師。稍遷五官中郎將,為權貴陷以朋黨,被禁錮二十幾年。光和末因太尉楊賜推薦,征拜議郎,擢為青州刺史,遷侍中。中平初,出為右扶風,征拜將作大匠、少府、太僕。又為豫州牧,政績為天下表,封關內侯。及董卓秉政,以琬名臣,征為司徒,遷太尉,更封陽泉鄉侯。以反對遷都長安,坐免官。后拜光祿大夫,及徙西都,轉司隸校尉。與司徒王允同謀誅卓。及卓將李傕、郭汜攻破長安,遂收琬下獄死,時年五十二。

出處


《後漢書 黃琬傳》

原文


黃琬幼而慧。祖父瓊,(初)為魏郡太守。建和元年正月日食。京師不見而瓊以狀聞。太后詔問所食多少。瓊思其對而未知所況。琬年七歲,在旁,曰:“何不言日食之餘如月之初?”瓊大驚,即以其言應詔,而深奇愛之。

譯文


黃琬從小就聰明,祖父黃瓊擔任魏郡太守。建和元年(公元147年)正月發生日食。京城裡看不到那次日食情況,黃瓊把他聽到的情況告訴皇上,皇太后召見他問他日食的情況。黃瓊思考該如何回答太后的詢問卻不知道該如何描述。黃琬7歲時,在旁邊,說:“為什麼不說日食剩下的就像初升之月?”黃瓊恍然大悟,立即按照黃琬說的回答詔令,並且認為黃琬十分特別,十分喜愛他。

註解字詞


1.建和:漢桓帝年號。建和元年為公元147年。
2.京師不見:京城裡看不到(那次日食的情況)
3.詔:皇帝的命令。
4.以:憑藉。
5.如:像。
6.為:擔任。
7.愛:喜愛。
8.應:回答。
9.奇:認為與眾不同。
10.而:並且。
11.黃琬:東漢人。
12.辯慧:能說會道且聰明伶俐。
13.古郡名。
14.食,指"蝕”。
15.余:剩下來的;多餘的

文化常識


“太后”及其他。自從秦朝起,天子稱“皇帝”,皇帝的妻子稱“皇后”。“太后”(或皇太后)指皇帝的母親(周朝諸侯王的母親也稱“太后”),皇帝的父親稱“太上皇”。皇帝的祖母稱“太皇太后”,皇帝的祖父叫“太上太皇”。“太”有至高至大的意思,因此皇帝的醫生叫“太醫”,皇帝的老師叫“太師”,皇帝的祖廟叫“太廟”。

啟示


人的思維不能拘泥於固定的格式,看問題要從多重角度發掘問題、分析問題,這運用到你的學習中就是要放開思維、開動腦筋,在考慮問題時不妨換個角度。不能把眼光只放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