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謹,字仲玉,明陝西涇陽人,明朝官吏,授職安平(今河北省安平縣)知縣。
當時
安平縣獄中關押有一名綽號“
草上飛”的妖道,為陷害他人,誣稱有一個平民與他同時作案。王謹查出實情,並未亂捕好人,大家都很感動,佩服他的明察秋毫。縣城以北有
沙岡數十里,夏天旅人往往不耐酷熱而
中暑死亡,王謹看到后,命在此栽種
垂柳一萬餘株,每隔三十株建草房一所,並在房邊鑿井一眼,招募
工役值守澆樹。幾年以後,
柳樹成蔭,行人稱便,大家將此善舉比之為“
召棠之蔭”。后升任彰德府(治所在今河南省安陽市)通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