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多夫制
婚姻制度
一妻多夫制是指一個女子同時和兩個或兩個以上男子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這種制度,有可能是群婚的痕迹。一妻多夫制最早的出現時期,可能是在母系社會時期。當時的女性在社會中具有領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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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有關一妻多夫制的最早紀錄是在公元前23世紀,當時的蘇美城邦拉格什(Lagash)的烏魯卡基那王(Urukagina)曾下令廢除國家過往奉行的一妻多夫習俗,違法的女性將被處以石刑。
在古代中國,一些家庭由於貧窮,可能讓兄弟共同服侍同一個妻子。明朝溫州樂清縣近海的村莊手巾嶴即以一妻多夫聞名。陸容《菽園雜記》卷十一記載:“既娶后,兄弟各以手巾為記,日暮兄先懸巾,則弟不敢入。或弟先懸巾,則兄不敢入。故又名其地為手巾嶴。”《七修類稿》也有類似記載: “舊聞溫州樂清近海丐戶,多有兄弟合娶一妻, 以其易於養賭也,弘治間,為上司治以大罪而絕”。一妻多夫還存在更罕見的“父子共妻”制度,《禮記·曲禮上》就記載:“故父子聚麀。”后以麀(麀音悠,即母鹿)聚比喻父子共妻。而一妻多夫制則被中國歷代的法律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