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顯性

共顯性

如果雙親的性狀同時在F1個體上表現出來,這種顯性表現稱為共顯性,或叫並顯性。


英文名稱 codominance

定義

如果雙親的性狀同時在F1個體上表現出來,即一對等位基因的兩個成員在雜合體中都表達的遺傳現象稱為共顯性(codominance)。

典型例子

MN血型是最好的例子。在人類的M-N血型系統中有三種血型,M,N和MN型,他們是由基因型LMLM,LNLN 和LMLN 決定的。M型個體的紅細胞膜上有M抗原,N型個體的紅細胞膜上有N抗原,而MN型個體的紅細胞膜上既具有M抗原又有N抗原,也就是兩種基因在同種組織中都得到了表達。這是由一對等位基因中的一個發生了異效突變,它會產生不同的表型效應,當這一對等位基因雜合時,兩種表型(M抗原和N抗原)同時共存。雙親的性狀同時在F1個體上表現出來,即一對等位基因的兩個成員在雜合體中都表達的遺傳現象,也稱並顯性。例如:當M血型人(LMLM)與N血型人(LNLN)結婚,他們所生小孩的血型為MN型,其紅細胞既有M抗原又有N抗原,而不是兩種抗原的中間類型。
在人的ABO血型系統中,AB型血的人(基因型為II)紅細胞表面同時有A抗原與B抗原,這是由於I 與I等位基因共顯性造成的。

區別


假設親本為不同的純合子(如AA與aa)。
• 完全顯性(complete dominance) :子一代所表現的性狀都和親本之一完全一樣。
• 不完全顯性(incomplete dominance):子一代的性狀表現是雙親性狀的中間型。
• 共顯性時,雙親的性狀同時在子一代個體上表現出來。
• 參考文獻
• ISBN 0-07-246248-5 Hartwell,L.H & L.Hood,Genetics:FROM GENE TO GENONES,New York: McGrawHill, 2004.

擴展閱讀


• en:Codominance#Co-dominance
• 血型
• 孟德爾遺傳定律及其補充發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