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休假

強制休假

強制休假一般指強制帶薪休假。不定期的強制休假制度是指為防止國家工作人員在任職期間實施以權謀私的行為,在其任職期間實施的突發性的休假,利用其休假機會讓特派的代職人員檢查其工作是否存在以權謀私行為的制度。

簡要介紹


推行不定期的強制休假制度強制休假制度主要是針對重點部門的負責人實施的。

發展歷程


2015年以來,中國高層多次公開強調落實帶薪休假。為推進政策落實,部分地方政府相繼出台細則。強制帶薪休假應完善配套措施,要讓帶薪休假制度真正落到實處,除了切實轉變廣大工作人員的工作和休息觀念外,更主要的是應在進一步完善休假制度,合理安排工作等方面加以細化和改進。如實行年度計劃安排、輪休、換崗、家庭成員休假銜接等制度。
2020年,深圳市公布《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徵求意見稿)》向公眾徵求意見,其中提出“強制休假”制度,引發公眾熱議。
我國勞動法已經對勞動者休假權有了明確規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更對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等單位職工的年休假天數進行了具體規定;但是,在執行過程中,休假制度並沒有完全落實。休假權也是人們對美好生活嚮往的一部分,保障職工休假權,符合社會發展的大趨勢。
由於不同地區、不同行業情況不一樣,推行“強制休假”制度,可能需要更長時間在小範圍內進行試點,不斷探索完善。
2020年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提出推行強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勞動者身心健康。作為國內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規,該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