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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民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副理事長
王忠民,男,1957年10月出生於陝西蒲城,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政治經濟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曾任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副理事長。
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2月參加工作。
1975.12-1978.09在陝西省華陰黃河工程機械廠當工人。
1978.09-1982.09在西北大學經濟系讀大學,本科畢業,經濟學學士。
1982.09-1985.07西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畢業,經濟學碩士。
1985.07-1986.02西北大學經濟學院教師。
1986.02-1988.12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畢業,經濟學博士。
1988.12-1993.03西北大學經濟學院教師(其間:1991.10—1993.03在英國基爾大學經濟系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1993.03-1995.12西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1995.12-1997.07西北大學副校長。
1997.07-1999.01西北大學黨委常委、校長。
1999.01-2002.07 陝西省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省政府辦公廳主任、黨組書記。
2002.07-2003.12 陝西省安康市委書記。
2003.12-2004.10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股權部主任。
2004.10-2017.12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黨組成員、副理事長。
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
十七大當選為中央紀委委員
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