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弗蘭西斯·伯恩斯
詹姆斯·弗蘭西斯·伯恩斯
詹姆斯·弗朗西斯·伯恩斯(James Francis Byrnes,1879年5月2日南卡羅來納州查爾斯頓 - 1972年4月9日),也有翻譯成貝恩納斯。美國政治家,1941年至1942年他任最高法院大法官。1945年-1947年任美國國務卿。1951年-1955年任南卡羅來納州州長。伯恩斯是美國民主黨人,並支持種族隔離。
時代周刊1946年度風雲人物
大戰全面爆發后,支持富蘭克林·羅斯福對武器實行“現購自運”,反對孤立主義,在國會極力策動通過《租借法案》和選徵兵役制。1941 年6 月—1942 年10 月任最高法院法官。1942—1943 年任經濟穩定局局長。1943—1945 年出任國防動員局局長。對戰時美國國內經濟事務起重要作用,是羅斯福國內事務的得力助手。在這些職務上,由於總統對他賦予的權利不加限制,他表現出相當大的優越感,他規定最高年薪不得超過2.5萬美元,以制止通貨膨脹,並大量增加軍火生產。羅斯福稱他是後方戰線的副總統。
1944年他本來是羅斯福的副總統候選人,但由於遭到北方自由人士和工會的反對,後來被杜魯門取代,1945 年初隨羅斯福出席雅爾塔會議。同年7 月接替愛德華·斯退丁紐斯為國務卿,出席波茨坦會議,是會議文件的主要談判者和簽署這。戰後支持哈里·杜魯門遏制蘇聯和進行冷戰。在1945年12月的第11次莫斯科會議上,莫洛托夫諷刺的攻擊他說話的強硬態度,問他是不是在褲子里裝了一顆原子彈,伯恩斯乾脆的回答:“如果不好好談判,就的領教原子彈的滋味。”回國后他自主發表了會議精神,這時總統還茫然不知,大權旁落的杜魯門大發雷霆,要求他立即辭職,他只好請求總統讓他完成簽字儀式才辭職。1951—1955年任南卡羅來納州州長。著有回憶錄《老實話》和自傳《畢生所有》等。
詹姆斯·弗朗西斯·伯恩斯
繼任美國國務卿:喬治·馬歇爾
前任南卡羅來納州州長:斯特羅姆·瑟蒙德
繼任南卡羅來納州州長:小喬治·貝爾·蒂默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