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政策
新聞政策
新聞政策是指關於新聞報道政策界限的規定。具體包括:能報道什麼,不能報道什麼,著重報道什麼,一般報道(什麼,以及報道中應該注意些什麼等等。它是政黨和政府掌或管理新聞傳播事業的重要手段和基本方法,也是新聞傳播者在國家、政黨和地方政府對新聞傳播事業所規定的活動準則範圍之內進行新聞選擇的準則,是社會調控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表現形式主要為法律、法規、文件、宣言、規章制度等等。
新聞政策
政黨、政府對新聞事業規定的活動準則。廣義包括新聞事業管理的政策、新聞報道的政策、新聞隊伍的建設方針。狹義主要是指新聞報道的政策,有時又以宣傳紀律的形式出現。
新聞政策與新聞法規有區別,又有密切的關係。在沒有新聞法的情況下,執政黨和政府制訂的新聞政策,在相當程度上起新聞法的作用;在新聞法已經制定,但尚不完備的情況下,根據形勢需要制定的新聞政策,對新聞法起補充作用。
不同的政黨和政府的新聞政策各不相同,同一個政黨、政府在不同時期的新聞政策也會有所不同。中共中央《關於當前報刊新聞廣播宣傳方針的決定》 (1981年1月29日)體現了中國新聞政策的重要內容。其基本點有:新聞機構必須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進行宣傳。要堅定不移地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又不能混同於資產階級自由化;認真進行關於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四項基本原則的宣傳,大張旗鼓地宣傳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正確處理表揚和批評的關係,堅持以表揚為主的方針;文藝作品、文藝節目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新聞機關要加強組織紀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