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廳
哈密廳
1735年(雍正十三年),清兵入哈密駐防。 1884年(光緒十年)升為哈密直隸廳。 1913年(民國二年)降為哈密縣。
哈密古為伊吾盧之地。漢代置宜禾都尉。西晉屬敦煌郡。610年(隋大業六年)置伊吾郡。630年(唐貞觀四年),置西伊州,六年改為伊州,哈密即伊州柔遠縣地。1406年(明永樂四年)置哈密衛。正德中,屬吐魯番國。1697年(清康熙三十六年),哈密酋長額貝都拉降清,擒獻準噶爾汗噶爾丹之子色布騰巴勒珠爾。次年,清廷將哈密編旗,授額貝都拉為札薩克,視同蒙古。額貝都拉子孫世襲爵位,管理哈密回民,史稱哈密回王。1735年(雍正十三年),清兵入哈密駐防。
哈密廳初置時為散廳。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裁撤甘肅省靖逆廳,置哈密廳,設通判、巡檢。又置哈密辦事大臣,隸屬於烏魯木齊都統。1773年(三十八年),隸屬甘肅省鎮西府,安西道道員移駐哈密新城。1781年(四十六年),甘肅冒賑案事發,查出哈密通判經方貪污庫銀數萬兩,逮京處斬。其案牽連出的原鎮西知府、現任鎮迪道巴彥岱與烏魯木齊都統索諾木策凌等被處死。
1881年(光緒七年)闢為商埠。1884年(光緒十年)升為哈密直隸廳。1886年(十二年)由甘肅省改屬新疆省,隸鎮迪道。考語為“沖、繁”。1913年(民國二年)降為哈密縣。
嘉慶年間,哈密廳轄多都摩垓、德多摩垓、格子煙墩、博羅圖阿璊、蘇木哈喇垓、阿斯塔納、托郭棲、拉布楚喀、哈喇都伯、察罕和羅海、賽巴什、塔勒納沁等城、村。
光緒中,哈密直隸廳分為三十五個區,有十四個大回庄。設星星峽、沙泉子、苦水、格子煙墩、長流水、黃蘆崗(以上為甘肅安西至哈密)、南山口、伊吾、頭堡、三堡、三道嶺、了墩、橙槽溝、一碗泉(以上在哈密西北)共十四個驛站。
河源小堡、廟爾溝、上莫艾、哈什布喇、三間房、一碗泉、截達巴罕、頭道溝、柳樹溝、葫蘆溝、南山口、柵門口、三道柵、胡吉爾太、鹽池、土古魯、葦子硤、鹽水硤。
清末、中華民國以後,哈密有回城、老城、新城之說:
哈密回城(原名鎮遠城、哈密舊城):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築。周長四里,有東、北二門。起初為哈密辦事大臣駐地,也是哈密回王、協辦旗務伯克駐地,維吾爾人聚居區。哈密漢城(原名糧城、哈密新城,后稱老城),1727年(雍正五年)築,在舊城東北三里。周長一里許,有東、北、西三門,原為道員駐地。道員移駐烏魯木齊后,哈密辦事大臣移駐於此。哈密滿城(原名新城,與老城相對),1869年(同治八年)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