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
回到祖國就學的華僑學生
僑生指回到祖國就學的華僑學生,目前只有中國大陸和台灣在實施僑生教育。中國僑生一定得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而台灣僑生則無國籍限制,目前台灣僑生主要以港澳、馬來西亞、緬甸和印尼僑生居多。
在中國大陸,僑生的官方定義為:“華僑考生必須是取得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且最近四年(截至報名時間結束止)之內有在國外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實際在國外居住滿9個月可按一年計算。出國留學和因公出國工作不能視為定居)。”
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反對中國國民擁有雙重國籍,而中國華僑指的是“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因此中國僑生也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在台灣地區,僑生的官方定義為:“指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六年以上,並取得當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之華裔學生。但申請回國就讀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者,其連續居留年限為八年以上。”
雖然“台灣當局國籍法”在2000年做出了修訂,規定具有“台灣地區國籍者”,其父或母至少其中一人須為“台灣地區國民”,而2002年所新公布的“華僑身分證明條例”十七條,也已明確將華僑限定為“僑居國外國民”,必須具有“台灣地區國籍”,然而台灣僑生的資格認定仍采血統主義的認定方式,並無國籍限制。
目前,台灣僑生主要來自亞洲,尤以港澳地區、馬來西亞、緬甸和印尼僑生佔大多數。
* 中國大陸僑生和中國台灣僑生基本上是互斥的,因為中國大陸只接受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僑生回國升學,台灣卻不接受任何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大陸學生以“僑生”名義到台灣就學。
* 中國大陸僑生一定得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而中國台灣僑生則無國籍限制,只要是具有中國血統的海外華裔,皆可以僑生身分到台灣就學,因此台灣當局招收的僑生所涵蓋的地理範圍遠比中國大陸來得廣大,幾乎遍及世界各國有華人居住的地方。
* 中國大陸和中國台灣的僑生資格同樣以外國居留權和外國居留年限作為認定標準,唯一的差別在於中國大陸僑生的國外居留年限僅規定為兩年,台灣僑生則為六年,後者是前者的三倍之多,而且欲在台灣就讀醫學、牙醫和中醫學系的僑生還得居留長達八年才符合資格,所以中國大陸對僑生的資格認定比台灣來得寬鬆。
台灣當局在過去的五十多年來,一直非常鼓勵僑生“回國”升學,不僅學費完全比照本地生,也讓僑生享有一定的就學福利(包括保留給僑生的大學名額、僑生獎助學金和健保減免等)。依據“台灣地區行政機構僑務員會”頒行的“補助僑生工讀金工讀生辦法”中,各校提供工讀機會將優先給僑生。依據每年台灣各大學釋出的大學名額(原則上是各學系招生名額的百分之十)來進行分發。辦法規定“回國就讀國民中學以上之僑生,於畢業後自行參加下一學程新生入學考試”的“僑生”享有加分優待,“僑生”報考大學的優待包括“參加考試分發入學者,依其指定科目考試成績原始總分增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以及比較含糊的“參加其他方式入學者,由各校酌予考量優待”。
在中國大陸,外籍華裔學生一律按照外國學生的標準收費,通常為中國學生費用的2倍以上,全部以美元繳納學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參加高考的“三僑生”,可以享受高考加分照顧政策,各地對於“三僑生”的加分標準不同,學費和內地學生收費標準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