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

Major reporting system 是與限倉制度緊密相關的另外一個控制交易風險、防止大戶操縱中場行為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建立限倉制度后。當會員或客戶某品種持倉合約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對其規定的投機頭寸持倉限量80%以上(含本數)時,必須向交易所申報。申報的內容包括客戶的開戶情況、交易情況、資金來源。交易動機等等,便於交易所審查大戶是否有過度投機和操縱市場行為以及大戶的交易風險情況。

起源


從聯邦政府最早開始對商品期貨 交易實施監管以來,國會就把阻止價格操縱作為監管的一個主要目的。只要有聯邦監管,就會有大戶報告制度。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經濟學家——Mike Penick最近做的一份研究表明,大戶報告的要求最早被實施於1923年,那時穀物期貨法案剛剛通過,該法案確立了聯邦政府對商品期貨的監管。
CFTC於1975年成立,它是一家對美國期貨交易進行監管的獨立監管機構。這個新機構的監管範圍很廣,包括國內和國際農產品、金屬期貨市場和金融、能源等新興期貨市場。肩負如此重大的責任,CFTC這一監管機構本身的規模卻比較小,因此,它一直依賴大戶報告制度作為均衡器。

優點


大戶報告是一個高效的工具,可以讓監管機構及時了解可能造成市場價格操縱的所有大戶的頭寸。
大戶報告制度還有另一個優點可能沒有被完全意識到,那就是它也可以幫助CFTC理解,當市場運行正常的時候,價格劇烈波動或者高度波動都可能創造價格操縱的表象。當市場監管可以準確實施的時候,公共政策就會改進,力求最大化地發現市場問題。當沒有證據表明市場存在這種問題的時候,力求使監管對市場的阻礙作用最小化。
另外,這一制度還可以向CFTC提供關於市場構成的有用信息,比如市場參與者中的商業與非商業交易者,特定種類的投資者(如現貨商、互換交易者、生產者、製造者和管理基金交易者)持有的頭寸。

運行


依據大戶報告制度,期貨傭金商和國外經紀人(被稱為“報告公司”)要向CFTC提交每日報告,報告其賬戶中等於或超過CFTC設定的某一具體水平的期貨或期權頭寸。這一報告水平根據市場不同而不同,小規模的市場25手就需要報告,而像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歐洲美元期貨市場這樣的大市場,其報告限額是3000手。
這些報表中提供的數據的總和通常佔市場中總持倉的70%—90%。報告水平的確定是基於以下因素:總持倉、交易者持有的頭寸規模、監管歷史、現貨交割市場的交割供應規模。CFTC周期性地回顧這些信息,以決定這一報告水平是否提供了充足的持倉比例。CFTC報告水平的最近一次更新是在2005年1月。
除了關於頭寸的數據,每日報告還要包含交割通知和期貨轉換(比如期貨轉現貨、期貨轉互換等)。作為一個可能的設想,向CFTC報告的信息的數量在過去幾年隨著期貨業的發展已經有了顯著的增長。目前,CFTC每天收到大約70000份期貨頭寸大戶記錄和165000份期權頭寸大戶記錄,這些記錄來自大約220家報告公司。而在一年前,CFTC每天僅收到60000份期貨記錄和145000期權記錄。
CFTC使用多種方式來確保大戶數據的準確性。每一個報告公司的大戶數據每天都要和交易所提供的結算會員的總頭寸信息進行反覆核對。基於這兩組數據中任何矛盾之處的分析,可能會對報告公司或交易所進行調查,以掃除任何報告問題。另外,市場監管小組成員定期對報告公司實施現場稽核,並把現場取得的數據同這些公司向CFTC提供的數據進行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