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入度

貫入體進入土中的深度

貫入度是指在地基土中用重力擊打貫入體時,貫入體進入土中的深度。貫入體可以是樁,也可以是一定規格的鋼釺。貫入度一般是指錘擊樁每10擊進入的深度mm,用(mm/10擊)表示,如在強風化花崗岩中最後貫入度(6.0噸的錘)一般為20~50(mm/10擊)。進行貫入測試的目的,是通過貫入度判斷地基土的軟硬程度,從而確定樁基或地基土的承載能力。

測試


貫入測試的方法及使用的工具(如標準貫入儀)在“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及“建築樁基礎技術規範”中均有明確的規定。
(1)最後貫入度:打樁施工時,最後貫入度的測定和記錄,對於落錘、單動汽錘和柴油錘取最後10擊的入土深度;而對於雙動汽錘取最後1分鐘的樁入土深度。
測量貫入度應在規定的條件下進行:即樁頂無損壞、錘擊無偏心、在規定錘的落距下和樁貌與樁墊工作正常。如果貫入度已經達到要求而樁尖標高尚未達到時,應繼續錘擊3陣,其每陣10擊的平均貫入度不應大於規定的數值。
動力觸探是利用一定的落錘能量,將一定尺寸、一定形狀的探頭打入土中,根據打入的難易程度(貫入度)來測定土的性質的一種現場測試方法。根據錘重、落距、探頭或貫入器的不同,可將動力觸探分為輕型、中型、重(1)型(即標準貫入試驗)和重(2)型。各型動力觸探的技術指標參考數據如下表:
類型 錘重(Kg)落距(cm)探頭或貫入器 貫入指標 觸探桿外徑(mm)
輕型 10 50 圓錐頭,錐角60°,錐底直徑4.0mm,錐底面積12.6cm2 貫入30cm的錘擊數N10 25
中型 28 80 圓錐頭,錐角60°,錐底直徑6.18mm,錐底面積30cm2 貫入10cm的錘擊數N28 33.5
重(1)型 63.5 76 管式貫入器,外徑5.1cm,內徑3.5cm,刃口角度19°47′,長度70cm 貫入30cm的錘擊數N63.5 42
重(2)型 63.5 76 圓錐頭,錐角60°,錐底直徑7.4mm,錐底面積43cm2 貫入10cm的錘擊數N63.5 42
注 重(1)型動力觸探即標準貫入試驗。
輕型和中型動力觸探,適用於一般粘性土;標準貫入試驗除適用一般粘性土外,還可適用於粉土、砂土,包括粉砂、細砂和中砂。對於粗砂、礫砂,以及圓礫、卵石等碎石土類,則應採用重(2)型動力觸探。堤防工程常採用標準貫入試驗。
(2)標準貫入試驗(英文名稱:standard penetration test,縮寫SPT) :
一、試驗設備
主要由標準貫入器、觸探桿和穿心錘三部分組成。
二、試驗要點
1與鑽探配合進行
2以每分鐘15-30擊的貫入速率,先打15CM不計擊數,繼續貫入土中30CM,記錄錘擊數
3拔出后,取出貫入器中的土樣進行鑒別描述
三、校正
1桿長校正
2土的自重壓力的影響
3地下水的影響
四、應用
1按不同土質應用,如砂土的密度,粘性土狀態和無側限抗壓強度
2確定地基土承載力標準值

運用範圍


1、打樁貫入度:貫入度一般是指錘擊樁每10擊進入的深度mm,用(mm/10擊)表示,如在強風化花崗岩中最後貫入度(6.0噸的錘)一般為20~50(mm/10擊).
2、砂漿、瀝青等也有貫入度概念,就是標準錐錘在一定高度自由下落進入砂漿、瀝青的深度,實驗他們的稠度。
貫入度
貫入度
舉例
勘察規範中,如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