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上烽火品約,中國古代烽火台臨敵報警發布烽火信號的條例,是東漢杠年居延都尉府為其所屬甲渠、卅井、殄北三烽塞所制定。
《晶約》反映了兩干多年前中國西北邊陲“謹侯望,督烽火”的臨啟報警,傳遞信息的狀況。1974年從甘肅居延地區破城子
漢代甲渠烽塞擴侯長遺址出土,該女品全札由17吁木簡組成,最後一片為《品約》名稱,其餘16片刻寫《品約旁規定的具體內容。(註:《塞上烽火品約》部分內容:
匈奴入塞,天大風、風及降雨,不具烽火者,亟傳檄告,人走馬馳以疾急。
塞上亭遂見匈奴人在塞外,各舉部烽如品,毋燔薪,其誤亟下烽滅火,侯尉吏以檄馳言府。匈奴人晝入卅井降虜遂以東,舉一烽,燔一積薪。夜入,嗡一積薪,舉塢上一苣火,毋絕至明。甲渠,殄北塞上和如品。右塞上烽火品約。)